****2021-2022年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D标段采购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2021-2022年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经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确定****为中标人。根据《****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合同法》及本次项目采购的《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本合同有效文件
下列每一文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效力:
1、本次项目采购《招标文件》
2、本次项目采购《投标文件》
3、本次项目采购《中标通知书》
4、经甲乙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补充条款或说明 。
二、施工内容、地点数量、质量要求
1、施工内容:****2021-2022年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D标段所有的施工任务,包括修枝、割灌除草以及苗木供应、补植栽植和森林抚育,详见《甲方采购需求》和《施工设计表D标段》、《作业设计图》。
2、数量:施工地点位于梅城林梅山工区,总任务405亩,详见《甲方采购需求》和《施工设计表D标段》、《作业设计图》。
3、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三、安全管理
1、乙方必须为作业人员购买相关保险,配备必需的劳保用品。
2、乙方施工过程中必须加强安全管理,按章操作,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尤其要注意虫叮蛇咬和出行安全。乙方施工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3、乙方在施工中必须禁用明火,确保无森林火灾发生。乙方施工人员使用明火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按相关规定对甲方进行赔付,且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施工服务期限和方式
1、乙方按《甲方采购需求》2023年9月底前完成全部建设施工任务,具体为:2022年3月底前完成修枝、割灌除草、幼树选育和补植栽植;2022-2023年5-6月和 8-9月分别完成两次森林抚育。
2、本项目乙方服务期为两年,具体服务时间和内容为:2022 年5-6月和 8-9月分别完成两次森林抚育;2023 年5-6月和 8-9月分别完成两次森林抚育。
五、合同总价
乙方中标价即合同总价,总价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包括完成本次所有采购需求和合同约定服务事项的一切费用及相关税费,乙方须提供正规税务发票进行结算。
六、付款方式
本项目根据施工进度进行付款,项目按招标人要求完成第一年服务期的服务内容(即完成修枝、割灌除草、幼树选育和补植栽植、两次森林抚育)且验收合格支付合同总价款的70%,完成第二年服务期的服务内容再行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七、验收要求
1、乙方须按质按量完成《甲方采购需求》的所有内容,经甲方组织验收达到合格标准才予以施工结算。施工过程中,乙方完成上道工序须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并同意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达不到合格标准的任何工序,乙方都必须经过返工经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直至整个工程施工完工。
2、验收依据有《甲方采购需求》及《森林抚育技术规程》、《造林技术规程》、《**省苗木标准》等相关林业技术规程。《甲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要求低于国家相关林业技术规程标准的,验收以国家相关林业技术规程的标准为准,《甲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要求有高于国家相关林业技术规程标准的,验收以《甲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要求为准。
3、乙方提供的苗木必须是根系完整,茎干通直,充分木质化、无病虫害和机械损伤的良种壮苗,且符合“两证一签”的要求,经甲方验收同意并按技术要求(如假植、修剪、打浆等)处理后上山栽植,品种及规格要求详见《甲方采购需求》。
4、苗木栽植时间以2月下旬至3月中旬为宜,3月底前全面完成补植任务。当年补植造林经验收成活率达不到 85%或成活分布不均匀时,乙方应无条件于当年雨季或次年春按补植穴重新栽植。
八、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拥有监管权;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规作业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拒不整改,甲方有权视情终止合同,并报相关机构备案。
(2)甲方有权依据相关规定或约定扣除履约保证金。
(3)甲方有义务在乙方完成本次所有采购需求和合同约定服务事项且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合格单据。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如实履行合同义务,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事项,****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2)乙方须提完整的竣工验收材料,(含竣工图、表、同一角度施工前、中、后照片),乙方未能及时提供相关资料,甲方不予以验收和结算,乙方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乙方有权对本合同规定项目服务享有自主管理权,施工过程中受法律保护,不受相关方无端干涉。
(4)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要求支付服务费用。
九、违约责任
1、乙方不如实履行合同义务或施工过程中不服从甲方管理或违规操作导致工程不能或不能及时验收结算,乙方自行承担一切后果。乙方除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若给甲方造成损失还须按实赔偿。
2、若非甲方原因,乙方延误工期,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造成损失还须按实赔偿。
十、履约保证及解决争议方法
为保证乙方切实履行合同义务,双方签订合同之时,乙方按中标价的5%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作为违约金或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损失的一部分。乙方履约保证金应以非现金的方式交纳到甲方指定账户,在乙方完成全部建设施工任务且验收合格后甲方将剩余部分退还乙方。
2、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合同任何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如因重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免除不能履行合同一方的责任。
2、如遇不可抗力,各方需尽可能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如因釆用措施不力而使损失扩大的,责任方需赔偿对方因措施不力而造成扩大损失的部分。
3、遭受不可抗力,需在事故发生后立即通知对方,并尽快向对方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行合同或延期履行合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双方视情况商定合同继续履行或终止履行。
十二、其他
乙方自行解决施工人员的饮食、住宿及交通费用。
十三、合同的生效
1、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或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双方加盖公章之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三份,乙方、****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县支行 开户银行:****公司**支行
账号:120********006498 账号:340********00318890
名称:****支付中心 名称:****
(备注:****林场合同履约保证金)
签约日期:2022年 01月 20日 签约日期:2022年 01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