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基地一期蓝宝石光学应用项目厂房装修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开发区****基地一期蓝宝石光学应用项目厂房装修工程(EPC)已由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 徐金商〔2021〕3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开发区****基地一期蓝宝石光学应用项目厂房装修工程(EPC)(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开发区**路东侧,杨山**侧,高新路西侧,鑫芯**侧
2.1.2建设规模:本次改造切磨抛厂房,主体一层,建筑占地面积约为9300㎡、其中净化面积约为1470㎡。
2.1.3合同估算价:398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天,施工工期90天。
2.1.5 其他: 本招标工程为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
(1)设计内容:根据招标图(初设图)进行施工图设计、专业系统深化设计、竣工图,以及为业主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技术服务工作。
(2)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及修复;零星土建工程(排水沟、基础、水池等);室内外装饰工程;净化装饰装修;机电安装工程;采暖;通风和净化空调系统;消防;给排水工程;气体动力供给系统;供电、配电及照明系统;自控、通信网络等弱电系统;建筑物室外周边2米范围内的工程等招标初设图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本厂房至原动力站之间的管廊(沟)的土建及机电安装工作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工艺设备二次配(风、水、电、气等)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3)物资采购内容:工程建设所需要的所有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等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同时具备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具体资质要求如下:
(1)设计资质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工程)甲级资质且同时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建筑装饰装修专业工程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国家注册壹级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且提供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具有高级工程师(机电或装饰装修专业职称)(如职称专业不能体现出相关专业,请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以评审专业或学科为准。);
(2)且需满足以下条件:
(A)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B)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无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2.3投标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4.1投标人业绩(或联合体成员之一)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以上机电安装净化工程工程总承包(EPC)业绩;
(B)设计业绩要求: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来承担过单项造价金额2000万元以上机电安装净化工程设计业绩;
(C)施工业绩要求: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以上机电安装净化工程施工业绩;
3.3.4.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以上机电安装工程工程总承包(EPC)业绩;
(B)设计业绩要求: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来承担过单项造价金额2000万元以上机电安装工程设计业绩;
(C)施工业绩要求: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以上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业绩;
3.3.4.3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提供设计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
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否则视为未提供,工程业绩以“**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
3.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经**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网址 http://www.****.cn]“****公司”专栏,咨询电话 0516-****9137;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 5 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 1 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管理部门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9981、0516-****0966);
注:组成联合体投标:按联合体协议承揽施工内容的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承揽设计内容的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取得经**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3.7本次招标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具有机电工程资质的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所有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为准,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条件必须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6)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8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为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1月26日至2022年3月7日0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7日0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cn/jszb/)、**市公共**交易平台(ggzy.****.cn)上发布。
9.其他
9.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9.2 投标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的配备在投标阶段不需明确,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执行。
9.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980000。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开发区徐海路9号科技大厦501室
联 系 人:马行政
电 话:0516-****5536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淮海文博园百宝楼19号楼3楼
联 系 人:李健
电 话:0516-****3358
日期: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