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靶场路15号景治园小区32处机械车位出租标的二十八:地下机械9区12#
**市靶场路15号景治园小区32处机械车位出租标的二十八:地下机械9区12#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市靶场路15号景治园小区32处机械车位出租标的二十八:地下机械9区12# |
转让方名称 | **** | 项目类型 | 其他资产 |
挂牌价格 | 0.144 | 挂牌期间 | 0 |
交易方式 | 其他 | 挂牌信息披露链接 | http://portal.****.cn/portal//page?to=proUtrm proId=f9ecae6cb67c4ff39cddbd0b99b7bedf packId=bfaacac****040c5a****8060a4cac7c |
转让说明事项 | 1、承租方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及《**市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外,还应遵守标的****公司相关规定。各标的仅限用于车位使用,禁止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业。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2、出租标的按移交时的现状进行移交,出租标的内遗留的杂物等由承租方负责清理。 3、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车位。 4、租赁期内,承租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结构,承租方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出租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5、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租期不足一年承租方即要求提前退租的,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6、《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后10个自然日内交还出租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7、承租方自《竞价结果通知单》出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至****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接出租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8、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租赁合同》(式样)。 9、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携带以下资料向****提出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并缴纳竞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公告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不计息。公告截止日为限时报价开始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租赁申请文件(2)意向承租方为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审查后归还)、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公司章程或组织章程复印件、事业单位成立、组建相关文件复印件,符合意向承租方内部决策程序的相关租赁申请文件;(3)意向承租方为个体工商户的需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者身份证原件;(4)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5)各标的意向承租方需提交**市景治园小区房地产权证;(6)承租方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由****将承租方缴纳的竞价保证金扣除产权交易费用后的剩余款项转入出租方指定账户。未能被确定为承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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