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略)食堂物资(米、面、粮、油、干货、调味品等)采购(重新招标)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略)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02月11日 09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食堂物资(米、面、粮、油、干货、调味品等)采购(重新招标)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磋商内容及要求 | 服务期 | 预算金额 | 投标 保证金 |
1 | 1-1 | (略)食堂物资(米、面、粮、油、干货、调味品等)采购(重新招标) | 具体详见“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 1年 | (略)元 | ****元 |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略):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至 (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02月11日 09点00分(**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年02月11日 09点00分(**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略)。
七、(略)
磋商邀请
我司受(略)的委托,对(略)食堂物资(米、面、粮、油、干货、调味品等)采购(重新招标)的下述项目进行国内(略)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略)
二、采购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后附“磋商标的一览表”。
三、(略)文件购买(办理报名)时间:时间:****年01月27日至****年 02月08日(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时间)。未购买(略)文件并履行报名的潜在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报价。
四、(略)文件售价:(略)文件售价为200元/份(含纸质版和电子版),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专递费,招标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五、(略)文件购买地点:(略)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办理报名手续:直接至招标代理机构办理的,须带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至招标代理机构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转账办理报名的,须将相应金额的报名费转账到指定账户,同时将转账底单凭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联系人、联系电话、所报项目名称和招标编号通过邮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略)@qq.com),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六、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09:00(**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七、首次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略)。响应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接收。
八、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供应商在(略)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九、(略)文件如有变更(如:答疑文件、补充通知、延期通知等),我司将通过中国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媒体通知,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
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略)文件所述货物和服务,具备国内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且已按(略)文件要求购买了(略)文件的,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
2、供应商应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对授权代表人的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②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提供****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有)及其附注)】,或提供由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文件;
④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略)
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3、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开标当天评标现场资格审查小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国采购网((略)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页面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4、本项(略)。
注:以上所有证明文(略)。
本磋商公告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更正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市鼓楼区铜盘路五凤兰庭六期36栋101室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