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开始时间:2022年01月27日09时00分00秒
公示结束时间:2022年01月30日23时50分00秒
本长阳低压气站(招标项目编号:********委员会评审,确定001 第1包-长阳低压气站;002 第2包-长阳冷却循环水系统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001第1包-长阳低压气站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1 | **** | 194.6万元(人民币) | / | /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1 | **** | /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1 | ****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002第2包-长阳冷却循环水系统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1 | ******公司 | 261.5万元(人民币) | / | /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1 | ******公司 | /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1 | ******公司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如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请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本公示时间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以异议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第1包-长阳低压气站(****/1)
1.*合格的投标人
1.1 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符合)
1.2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符合)
1.3 招标采购单位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符合)
1.3.1 提供虚假的资料。
1.3.2 在实质性方面失实。
第2包-长阳冷却循环水系统(****/2)
1.*合格的投标人
1.1 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符合)
1.2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符合)
1.3 招标采购单位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符合)
1.3.1 提供虚假的资料。
1.3.2 在实质性方面失实。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标人:****
地址:**市**路50号
联系人:从冰、李津
电话:010-****770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联系人:唐洁茹、晁旭洋
电话:010-****4055
电子邮件:cntcitc903a@cntcitc.****.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