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恒盛新城项目-(略)采购
货物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恒盛新城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徐州新沂市发展改革与经济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新发改经济备[****]1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略)采购工程 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 建设地点:(略)
2.1.2 合同估算价:(略)
2.1.3 供货期要求: 5 日历天,接到招标人就供货所发通知后的5日内交货并运送 至招
标人指定地点。
2.1.4 招标内容:(略)
2.1.5 质量标准:国家“合格”标准,满足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501号文件,确保供电 公司验
收通过。
2.1.6 质保期要求:不低于两年(从货物通(略))。
2.2 招标范围:设备(略)(含备品配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运输、下力及(略)
设备等安全责任与保险、售后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等详见货物清
单要求。
3、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二个标段:(一标段压电缆:(略);二标段变压器:289.65万
元),本标段为一标段电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经营范围覆盖本次投标产品,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略)
4.2 投标人应为生产企业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或制造商的唯一专项授权委托书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经营范围覆盖投标产品,须具备相应货(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4.3 投标人需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企业,不接受非(略)(同一品牌的生产企业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4 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 ISO****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需包含所投货物)。
4.5 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须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略)
4.6 招标人不接受贴牌代工的投标以及其他任何分包行为的投标。
4.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 为招标人不具(略)(单位);
4.7.2 为本招标项目的(略),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7.3 与本(略)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 投标人自 (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4.8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9 本次招标不接受(略)。
4.10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略)。
4.1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4.12 投标人应取得经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江苏”[网址:http://(略)gov.cn//]“应用﹒服务﹒治理”专栏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咨询电话(略);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
投标单位使用的信用报告应在“信用报告概要”页面上加盖“新沂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章”(备案地点:新沂市市府路37号经济发展局信用办)。经备案的企业信用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于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未经备案或未上传到指定模块的视为此项缺失,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
5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5.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电子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或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必须从(略))。
5.2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5.3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子保函或者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通过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cn/)。
5.4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略)
开户行:(略)
账户号:(略)
开户名:(略)
5.5 银行电子保函、保险公司电子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略)。银行电子保函、保险公司电子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电子保函(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申请人开具的银行电子保函或者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联系电话:****、****-****。
5.6 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5.7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5.8 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5.9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以转账(略)。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年01月27日至****年02月17日。
6.2 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 (略)时30前内登陆徐州市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略)7时00分前向招标人提出。
6.3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略)
6.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截止时间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略)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略),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略)com.cn/jszb/)、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cn/)上发布。
11、其他
11.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1.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3 特别提醒,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略)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东坡休闲广场3组团1-101 2楼
联系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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