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XCG-GK-202****80031-1 采购人(全称): ****林业局 (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夏铎铺镇松材线虫病防治三年绩效承包社会化服务 (3)采购计划编号: ****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2021年度枯死木除治:6075株×149.00元/株=905175.00元、飞机防治:13500亩×15.50元/亩=209250.00元、免疫剂注射:1000×16.00元/支=16000.00元,合计:****425.00元。 (2)2022年度枯死木除治:4860株×149.00元/株=724140.00元、飞机防治:13500亩×15.50元/亩=209250.00元、免疫剂注射:1000×16.00元/支=16000.00元,合计:949390.00元。 (3)2023年度枯死木除治:3888株×149.00元/株=579312.00元、飞机防治:11925亩×15.50元/亩=184837.50元、免疫剂注射:1000×16.00元/支=16000.00元,合计: 780149.50元。下载 总计:****964.50元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3.1 履行期限: 2022-01-21 —— 2024-09-30 3.2 履行地点:夏铎铺镇(包括**塘镇燕山村、陶家湾村)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乙方负责所有服务工作的相关产品、物资等运输工作。 (2)甲方指定的服务地点:夏铎铺镇(包括**塘镇燕山村、陶家湾村)交货。 4.结算方式 1d01dc5f3c4f4ed4b23499b1ff2f9f8e****964.5 4.1 资金支付方式: 4.2 收款账户: ****银行****公司****分行(****:790********021362)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2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9.53,说明:2021年度疫木清除完成由第三方验收合格后, 支付合同当年项目经费的 60%,(678255.00元)在10 月份秋季普查结束,经第三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当年项目经费的 40%(452170.00元)。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94939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3.2,说明:2022年度疫木清除完成由第三方验收合格后, 支付合同当年项目经费的 60%,(569634.00元)在10 月份秋季普查结束,经第三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当年项目经费的 40%(379756.00元)。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80149.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27,说明:2023年度疫木清除完成由第三方验收合格后, 支付合同当年项目经费的 60%,(468089.70元)在10 月份秋季普查结束,经第三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当年项目经费的 40%(312059.80元)。,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枯死松树清理:采取强度择伐的方式清除。清除工作按照****中心推进的原则,彻底清除治理区内所有枯死松树,并集中除害处理;除治过程严格按照“一查二砍三清四烧五包六埋七标”的技术操作程序和要领进行。“一查”即查清枯死松树的地点并认真登记到小班,将所有需要采伐的疫木进行编号,依号记录GPS信息,防止漏伐;“二砍”即将枯死松树砍除,树兜高度不超过5厘米;“三清”即将砍伐的枯死松树及1厘米以上的枝条归集后,并及时清理现场;“四烧”即将枯死木及1厘米以上的枝条就近进行焚烧,并加强森林火险防范。“五包”即在伐桩上施放1-2粒磷化铝后用0.8mm厚的塑料薄膜全部包住树桩,并将绳捆紧塑料于树兜;六埋”即在包好塑料的伐桩上埋土;“七标”即在处理好的伐桩边做好醒目的标识标牌,包括疫木编号、伐除年度等信息。结合枯死松树集中清理的成效,加强巡查,对发现的枯死松树,要立即按疫木除治技术要求清理,做到发现一株、清理一株、除害一株,争取防治工作的主动性。 (2)松褐天牛防治:每年5-7月采用飞机喷洒生物制剂或细菌防治松褐天牛,所用防治选用药剂需提供农药三证(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产品标准证)。无人机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具有相应机种的驾驶员合格证,飞防后需提供作业航迹,漏喷率≤5%。 (3)免疫剂注射:打孔位置在树干距高地面1米左右处,采用穿孔器斜向下打孔,打孔角度为30-45°,孔直径约7米,孔深约3-7厘米。药物插入孔后,在瓶底开小孔,一定时间后将已注射完药物的药瓶回收,并用木条封孔或用泥土封孔。打孔位置需避开死节、受伤部位及枝桠下部,保证药物注射有效性。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由第三方对当年的防治效果进行验收,除治过程严格按照“一查二砍三清四烧五包六埋七标”的技术操作程序和要领进行。疫木数量在上年度秋季普查基础上年均减少20%及以上为合格;全区枯死松树的监测覆盖率达到100%;除治区内所有枯死松树、濒死木、衰弱木清除及除害处理合格率(含1cm以上的枝条和伐桩除害处理)达到100%;除治区内松褐天牛防治率达到100%。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开展综合防治服务工作,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策,执行国家和行业的标准、规范,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服务主体的合法权益。(2)乙方拟投入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作业的技术工人,需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从事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在服务期间发生任何人身伤亡、人身疾病及财产损失或涉及其他法律问题,与甲方无关,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自行负责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费用。(3)为严格规范作业管理,确保松木枯死木作业施工质量,现场作业,甲方委派专人进行旁站式监管,严格监管作业施工,一旦被发现施工过程中未按技术要求进行作业施工的,应及时整改。如因此造成损失与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4)在乙方开展作业前,甲方有义务提供与服务相关的所需要的资料。 (5)甲方有义****政府及林农关系。 (6)在乙方防治服务验收合格后,甲方有义务按合同条款按时支付相关费。 (7)乙方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做好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配件、辅材,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安装调试、培训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核算,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4.2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法院****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生效 11.其他条款 无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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