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宣传广告制作服务采购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2年宣传广告制作服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成交单位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大北庄2-1栋-201
成交金额:综合费率:85%
成交单位2:
供应商名称:**市****公司
供应商地址:**市**区东林小区5栋106
成交金额:综合费率:84%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2022年宣传广告制作服务采购 服务范围:选择二家供应商为****提供广告宣传设计制作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服务标准: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徐艳、范奕华、徐守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
2、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花园路功辉大厦18层,联系电话:0555-****935。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局提出投诉。
九、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雨**路121号
联系人:孙甜
联系方式:0555-****5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花园路功辉大厦18层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庆、毛克妹
电话:0555-****935、****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