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7日~2022年1月31日建设项目办结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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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略)局对8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现将审批决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略)-2022年(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略):依据《中华人(略)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电话:(略) 电子信箱:(略) 通讯地址:济宁市兖州区九州中路与扬州南路交汇处为民服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略)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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