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高新技术产业园新洲路道路工程(施工) 已由 **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以 榕高新区经发(2021)27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略)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 招标人为 (略) ,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略)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高新技术产业园
2.2. 工程(略):
该项目起点位于旗山大道(**师范大学校门),是东西走向的城市次干道,路线向东展线,与高新大道相交,终点止于乌**大道,道路宽35m,道路全长830.156m,设计行车速度40Km/h。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1581.02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6267.52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略)
(2)招标类型: (略)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高新技术产业园新洲路道路工程施工。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工程、交通电气工程、绿化种植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略),招标(略)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可承担各类(略)的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工程合同额≥3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略)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365 , 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壹 级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略)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壹 级 (略)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接(略),投标人应(略), 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 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略),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略)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3.7.1 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7.2 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3.7.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仍处于**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的,按否决投标处理;3.7.4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闽建筑〔2019〕22号文”规定,本项目投标人拟担任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若采用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的,按否决投标处理;3.7.5根据闽建筑办函[2021]10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3.7.6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2-10 09:00:00 至 2022-02-16 17:00:00 通过 **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略)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标书生成器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略)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2-03-07 09:45:00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略)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②或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银行电子保函形式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略)9:4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公共**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略)gov.cn/)、**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略)org)、**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略)com)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地址: **市**县上街镇**园创业大厦26层 , 邮编: /
电子邮件: /
电话: (略) , 传 真: (略)
联系人: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市鼓楼区**路107号中美大厦22层 , 邮编: /
电子邮件: /
电话: (略) , 传 真: (略)
联系人: (略)
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网址: http://(略)com
联系电话: (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略)
地址: **市**县旗山大道(**高新区**园)创新园二期17号楼6层
联系电话: (略)
公共**交易中心名称: (略)
地址: **市**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 (略)、保证金咨询电话(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