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略):
BQCG-20(略)
二、项目名称:
《**市古井副城发展概念规划》、《**市空港副城发展概念规划》 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中标(成交)金额:壹佰壹拾玖万伍仟元整(¥ (略).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略) 服务范围:(略) 服务要求:(略) 服务时间:(略) 服务标准:(略) |
五、评审专家名单:
赵昌友、张(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略)
(一)采购(略)(谈判、磋商、询价)公告发布日期、招标(采购)日期
1.采购方式:(略)
2.公告发布日期:(略)
3.开标日期:(略)
4.资格能力条件:/
5.业绩:(略)
6.信誉(荣誉获奖):(略)
7.项目负责人: /
8.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
9.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略)
(二)提出质(略),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略)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略)
供应商(略),应当按照《政府(略)(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略)。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略)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略)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略)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略),无法提供(略)。
(四)投诉受理部门
1.谯城区公管办:(略)
(五)中标(成交)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请提供下列材料:
1.单位给经办人员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电子版综合治税信息表格,下载地址:http://(略)gov.cn综合治税信息填报表格式_采购类.xls。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 (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略)希夷大道南段455号(市政府向南300米路西)**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略)
电 话: (略)
十、附件
(略)
报价排名表.pdf信誉一览表 规划项目.pdf分项报价表 规划项目.pdf业绩一览表 规划项目.pdf《*(略)港副城发展概念规划》项目 招标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