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
本招标项目 坂中村山地项目 经 **** 村民代表大会会议通过,由 **** 作为项目受托方对 坂中村山地项目 实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1项目名称:坂中村山地项目
1.2招标编号:****
2.项目概况:
2.1项目地址:详见项目情况一览表
2.2 本次招标的租赁物地址及相应面积等信息具体详见下表格:
项目情况一览表
合同 包数 | 地址 | 租赁 用途 | 租赁面积 | 租赁 期限 | 月租金总价(含税)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1 | 坂中村 | 农林业及畜牧业 | 约 2亩{原狗养殖场,实际使用面积以招标人与中标人双方共同现场踏勘为准} | 3年 | 大写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 | 1万元 |
3.项目要素及要求
3.1 租金单价最低限价: 详见项目情况一览表。
3.2 **方式及范围:由中标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提供水电**,不得破坏生态环境;
3.3 土地权属性质:集体产权,内有简易房屋;
3.4 **年限:3年;
3.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6 租赁土地用途属性:详见项目情况一览表。
3.7 其它:
3.7.1缴费标准:依据先缴费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年支付一次(期初支付),通过银行转账将租金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3.7.2承租押金金额:三个月租金。
3.7.3履约担保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承租押金以转账方式提交,承租押金在本合同履行完毕后经中标人申请,无未了事宜后5日内无息退还。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投标人若是自然人投标的需提供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
4.2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若投标人为自然人投标无需提供);
4.3原与招标人有租赁关系的承租方如存在欠款、欠租、诚信不良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
4.4投标人承诺中标后,若投标人转租需招标人同意;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2月 09 日至2022年 02 月 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时间,下同),持法人单位介绍信、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地址:**市**区鼓山镇福兴大道36号雷耀大厦310室)购买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材料。
5.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叁佰元,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开标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存款帐户(自然人投标须从个人基本存款账户)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汇入招标文件****银行帐号或开标现场以现金方式递交于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需将投标保证金装入一个包装袋中,包装袋应密封,并在密封袋上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开标结束后,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当场予以退还并由投标人签字确认,中标人的保证金待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合同包1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
7.评标方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高评标价法。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 02 月 17 日上午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开标大厅(地址:**市**区鼓山镇福兴大道36号雷耀大厦313开标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的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递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人民政府网新店镇子网、****公开栏上发布、****资金网。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址:**省**市**区新店镇坂中村
电话:159****9525
联系人: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鼓山镇福兴大道36号雷耀大厦310室
电话:0591-****7606
联系人:陈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