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派出所****中心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恒丰大厦A2007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柒拾捌万贰仟柒佰玖拾伍元整(小写:782795.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1 | 信号采集处理控制器 | XCXT-XHCJQ-A1 | 6台 | 7680.00元 |
…… | ||||
(1)其他主要标的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2)如与附件不一致的,以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旭光、胡海瀛、朱晓光、李如平、盛大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收****物价局(合价服[2009]216号)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玖仟叁佰玖拾叁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 )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半汤路51#,联系人:李平峰,联系电话:136****3939。
若投标人(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提出投诉,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市半汤路名仕嘉苑西侧约140米
联 系 人:盛主任
联系方式:139****65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半汤路51号
联 系 人:李平峰
联系方式:136****39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平峰
电 话:136****3939
十、附件
1.公开招标文件(货物类)(招标文件正文)
2.防疫措施落实承诺书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4.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