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2-01-28 09:1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高速公路K110+400处220kV金白Ⅱ线#124-#128段线路迁改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月28日-2022年2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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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高速公路K110+400处220kV金白Ⅱ线#124-#128段线路迁改工程 |
** 省(自治区) **南州 市 ** 县(区) 挽澜 镇(街道) (**省**南州**县挽澜镇**) | **** | ******公司 | 本工程改线段总长2.01km,其中**段长1.04km,调整Y124-G1、 G4-Y128 段线路的导线弧垂段长0.97km。共**4基单回耐张塔。 | 1、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①施工过程中,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保持道路清洁,管控料堆和渣土堆放,防治扬尘污染;同时线路拆除固废做到日清理; ②施工过程中,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车辆运输等采用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宜采取洒水降尘等有效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 ③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④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 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施工过程产生的粉尘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2、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1)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临时租赁周边民房居住,施工生活污水纳入当地原有设施处理,不会产生地表径流汇入水体; (2)施工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依托当地社会机构进行,施工作业区内不进行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 (3)尽可能避开雨天基础开挖作业。施工场地设置简易临时沉淀池,少量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用水或防尘洒水。 综上,施工期间产生的各项废水经可得以有效处理,不随意排放,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3、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为减小施工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本项目拟采取的施工噪声影响保护措施如下: (1)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环境保护部门监督管理; (2)优选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并加强设备的运行管理,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从源强上控制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施工车辆经过居民区时应减缓行驶速度,减少鸣笛; (4)牵张场地选择尽可能远离声环境敏感区; (5)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在22:00~6:00和12:00~14:30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如因工艺特殊情况要求,需在夜间施工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时,应按《中华人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并公告附近居民; 综上所述,本项目由于施工期历时短且是暂时性的,在采取上述措施后,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影响较小。 4、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物料和建筑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尽可能回收利用,不可利用的与生活垃圾集中定点分类收集后交由关部门进行统一清运处理; (2)架空线路杆塔基础开挖产生的基槽余土分别在各塔基征地范围内就地回填压实、综合利用,不另设弃渣点; (3)施工人员临时租赁周边民房居住,生活垃圾纳入当地原有设施,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4)本项目拆除的导地线、拉线、绝缘子、金具、铁塔等,由产权单位回收;拆除杆塔中的水泥杆,其杆塔和基础应进行破碎处理,并清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理,并对塔基周边进行生态恢复;拆除杆塔中的铁塔,其地上部分应全部拆除,并采取覆土或其他方式进行生态恢复,拆除产生的混凝土清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理。 在采取以上环保措施后,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5、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①优化路径方案,减少植被破坏。施工时临时占地宜选择项目周边现有空地或荒地布置,减少植被破坏,施工便道宜充分利用周边现有交通道路设置,施工完成后对施工临时占地及时进行迹地恢复。 ② 施工期加强管理,妥善处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等及时清运处理,防止乱堆乱弃影响周边环境,处置措施应满足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塔位有坡度时应修筑护坡、排水沟,塔基施工后平整于塔基征地范围内,并及时对沉淀池等进行迹地恢复。 ③基础施工时,应尽量缩短基坑暴露时间,一般应随挖随浇基础,同时做好基面及基坑排水工作,保证塔位和基坑不积水。 ④在线路塔基开挖时采取表土保护措施,施工前对占地范围内进行表土剥离,将表土和熟化土分开堆放,并按原土层顺序回填,以便塔基占地处未固化的部分的土地恢复,土地恢复后进行绿化,还原其原有土地功能。 (2)生态影响恢复措施 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应进行清理,并采取复垦或植被恢复等措施。拆除旧杆塔的塔基应及时清运至当地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处置,拆除产生的导地线、拉线、绝缘子、金具、铁塔等,由产权单位回收,及时需对塔基周边进行迹地恢复,同时对临时沉淀池进行覆迹及种树种草。 | |
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公示版) | 220kV金白Ⅱ线#124-#128段线路迁改工程公示.pdf | |||||
评估意见 | 金白Ⅱ线#124-#128段线路迁改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估意见.pdf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生态环境厅辐射处0851-****7578、****7058(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