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略)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三)
工程名称 | 本岛排水管涵修复工程 (勘察设计)重新公告 | 招标阶段 | 勘察设计 | |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略): 一、本工程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设计费(勘察费)金额和计算办法 修改为: (略)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如下: (1)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402.66万元 ,浮动幅度值: 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 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市建设局等 4 家单位关于优化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31 号)的规定下浮,分区间累进制计算设计费,计费额 **** 万(含)以下部分:下浮10%;计费额 **** 万-**** 万(含)部分:下浮 20%;计费额 ****万以上部分:下浮 30% ; (略)万元,其他设计收费:/ 元; (3)工程设计收费基价:350.14万元,专业调整系数:1.0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1.15 ,附加调整系数: 1.0 。 (略) 万元。 最终以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如需要可委托第三方)审核的费用为准 。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范围为: 见计算办法 %(须标明“+”或“-”)。 勘察费计算办法: (1)岩土工程勘察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以及《**市建设局等 4 家单位关于优化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31 号)计取,上下浮动幅度为:下浮40 %,最终结算费用以实际工程地质情况及工作量进行结算,并以业主或第三方审核为准,且不超过经发改部门审批的概算投资。 (2)测量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以及《**市建设局等 4 家单位关于优化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31 号)计取,上下浮动幅度为:下浮40 %,最终结算费用以(略),并以业主或第三方审核为准,且不超过经发改部门审批的概算投资。 (3)工程物探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以及《**市建设局等 4 家单位关于优化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略) 号)计取,上下浮动幅度为:下浮 40 %,最终结算费用以实际工程地质情况及工作量进行结算,并以业主或第三方审核为准,且不超过经发改部门审批的概算投资。 二、本工程原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年02月24日10时 15分”,现修改为:“****年03月03日10时15分”。开标地点不变。 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均做相应修改。 以下空白 | ||||
招标人:(略)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略) (略) | 招标代理机构:(略)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略)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