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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000元 人民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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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分法 |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菜姚路提升改造工程(郑万高铁引线北段至清潩河段)项目已由****委员会“长发改城市[2021]4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 2.2项目名称:菜姚路提升改造工程(郑万高铁引线北段至清潩河段)项目 2.3建设地点:**市增福镇**(郑万高铁引线北段至清潩河段) 2.4项目建设内容:菜姚路提升改造工程(郑万高铁引线北段至清潩河段),位于**市增福镇**,起点与高铁连接线以西约270米处的现状路面衔接,向东与高铁连接线平面交叉,继续向东穿越河涯刘村,终点接清潩河**侧桥头,项目全长1062.632米,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照明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补充文件(如有)、答疑纪要等列明的所有建设内容;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 2.7 招标控制价:****2167.77元; 2.8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9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信用**”网站信用信息栏黑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投标人可对本项目中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按标段顺序中取一个标段。 四、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1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ggzy.****.cn: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4.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ggzy.****.cn: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五、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的下载: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自行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5.2施工图纸下载(如有):按照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给的网址自行下载。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所需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提交 6.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前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共**交易系统成功上传本项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03月09日09时00分。 6.3招标人(代理机构)线上开标地点:****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市葛天大道东段商务区6号楼506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须现场提交有关原件资料;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持CA数字证书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进入公共**交易系统(http://ggzy.****.cn:8088/ggzy/)——点击“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在系统操作导航栏点击“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线上开标,进行远程解密、在线询问、电子签章等。 6.4逾期送达(未成功上传)的或者未按规定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时红亮 联系电话:138****3505 地址:**市增福镇增福庙村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85****2820 地址:**市航海中路96号(亚新投资大厦) ****交易中心业务科室 联系电话:0374-****526 九、特别提示: 1、所有投标单位请时刻关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澄清、答疑、变更均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如未及时查看影响其投标,后果自负。 2、****公司提供的服务不满意,****公司在服务过程中有不当行为的,可致电长****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监管股(0374-****576),经查实后将按规定作出处理。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同一个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可正常使用)。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共**交易系统(http://ggzy.****.cn:8088/ggzy/)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最新版本”,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共**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其中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4.投标担保的提交 4.1使用银行转帐方式提交的,投标人通过基本账户将款项一次足额递交、成功绑定,以收款人到账时间为准。 4.1.1投标人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并根据每个标段的缴纳说明单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每个投标人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只有唯一缴纳账号,切勿重复缴纳或错误缴纳。 4.1.2提交后再次登录http://ggzy.****.cn:8088/ggzy/系统,依次点击“会员向导”→“参与投标”→“保证金绑定”→“绑定”进行投标保证金绑定,前述系统显示“****交易中心保证金缴纳回执”表示投标保证金提交完成。未绑定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按规定提交。 4.1.3投标人按照所投项目及标段将缴纳凭证“保证金缴纳回执”附于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担保。 4.2使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明确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标段、受益人(招标人)、有效期(不低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担保金额(不低于本项目本标段投标保证金数额)。****银行保函原件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担保。 保函格式按住建部【建市(2021)11号文】附件1: 投标人于开标结束后30****银行保函扫描件发至****@qq.com邮箱。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共**交易系统(http://ggzy.****.cn: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共**交易系统(http://ggzy.****.cn:8088/ggzy/)生成“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 6.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6.1 投标人应熟悉《**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并提前设置不见面开标浏览器(设置流程详见《**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 6.2 《**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下载路径:**公共**交易平台(**省﹒**市)—“资料下载”栏目。 6.3开标时间前投标人应登录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开标时间准时参加网上开标。 6.4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如有疑义,可在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文字互动”对话框或“新增质疑”处在线提出询问。 6.5根据代理机构在“文字互动”对话框的通知,投标人选择功能栏“解密环节”按钮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解密应自代理机构在到达投标截止时间时点击“开标”按钮,开标开始并进行解密120分钟内完成)。投标人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6.6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活动结束时,投标人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未签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7.评标依据 7.1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远程不见面开标)项目,评标委员会以成功上传、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 7.2 评审期间,保持投标文件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评标委员会随时可能对投标文件内容质询,投标人应及时进行答复(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文档、电子邮件等)。
1. 总则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人员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本项目不适用):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量; (5)联合体牵头人所承担的工程量必须超过总工程量的50%; (6)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14)为投资参股本项目的法人单位。 (15) ****发改委等部门列入联合惩戒备忘录(黑名单) 1.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5招标人提供的本合同工程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对自己对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 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且不得再次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分包内容要求: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仅限于非关键性工程或者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业工程; 分包金额要求:专业工程分包的工程量累计不得超过总工程量的30%;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或劳务分包资质; 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调查表”,且投标人中标后的分包应满足合同条款第4.3款的相关要求。 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偏离即偏差,偏差分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1.12.1 投标文件不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所列的初步评审标准以外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对招标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 1.12.2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遗漏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评标委员会可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书面澄清。 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综合计分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如未提出异议,视为全面接受。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通过**市公共**交易系统电子平台发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2.3 所有澄清、答疑全部以**市公共**交易系统电子平台发出的为准,不再接受书面形式的递交。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通过**市公共**交易系统电子平台修改招标文件,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 天,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3.2 当招标文件(含评标、定标办法)、补充通知、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为准。 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分商务标、综合(信用)标、技术标三部分。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3投标人只能提出一个不变价格,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不允许任一投标人对同一招标项目提出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3.2.4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 (一)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二)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调整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2.5规费和税金应按规定费(税)率足额计取,即费(税)率不可竞争。规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入投标总报价,并在投标函、投标函附录中单列,不参与商务标评审。 3.2.6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是不可竞争费,即费率不可竞争;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时,应按省级主管部门规定的计价标准计取。 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时,同一投标文件综合工日应前后保持一致。 不按照以上要求编制投标报价的,视为违反《**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办法》之规定,按废标处理。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的,应相应**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担保 1、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及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均需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凡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而影响其投标结果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1投标人网上报名后,登录http://ggzy.****.cn:8088/ggzy/系统,依次点击“会员向导”→“参与投标”→“费用缴纳说明”→“担保缴纳说明单”,获取缴费说明单,根据每个标段的缴纳说明单在缴纳截止时间前缴纳; 2.2 成功缴纳后重新登录前述系统,依次点击“会员向导”→“参与投标”→“担保绑定”→“绑定”进行投标保证金绑定。 2.3 投标人要严格按照“担保缴纳说明单”内容缴纳、成功绑定投标保证金。未绑定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按时交纳。并将缴纳凭证“****交易中心担保缴纳回执”附于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担保。 使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明确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标段、受益人(招标人)、有效期(不低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担保金额(不低于本项目本标段投标保证金数额)。****银行保函原件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担保。保函格式按住建部【建市(2021)11号文】附件1。 投标人于开标结束后30****银行保函扫描件发至****@qq.com邮箱。 2.4 每个投标人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只有唯一缴纳账号,切勿重复缴纳或错误缴纳。 3、未按上述规定操作引起的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汇款凭证无须备注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 5、出现以下情形造成的投标保证金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保证金未按照招标文件划分的标段转账。 6、《保证金缴纳绑定操作指南》获取方法: 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系统-组件下载-《保证金缴纳绑定操作指南》。 保证金缴纳绑定问题咨询电话:0374-****598 7、基本户备案 7.1 自文件发布之日起,投标人需进行基本户备案,已****银行、账户发生变化的,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前办理变更手续。 7.2 基本户备案流程: 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人登录注册网址进行系统用户注册(http://ggzy.****.cn:8088/ggzy/),在注册流程中“银行账户”环节,增加“账户类别-基本账户”,填写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扫描上传基本户开户许可证(两者信息必须相符),保存备案信息,提交并绑定CA后可缴纳、绑定投标保证金。 7.3 因投标人的原因无法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滞留三年以上的,投标保证金上缴同级国库。 8、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8.1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没有质疑或投诉的,退还非中标候****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携带其中标通知书原件和网页版合同公告,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无需再提交纸质合同,以合同公告为准。如因合同未及时公告,中心无法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电话:0374-****526 8.2项目废标或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在此后5个工作日内****银行同期活期存利息。 8.3 投标活动中出现质疑、投诉的,中标候选人、质疑人和被质疑人、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投标保证金暂停退还。 8.4 相关投标人有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其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行政监督部门对相关情况处置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8.5 因投标人的原因无法及时退还投标(竞买)保证金、滞留三年以上的,投标(竞买)保证金上缴同级国库。 8.6退还投标保证金,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以转账方式一次性退还至投标保证金的原提交账户。 9、特殊情况处理 投标人投标****银行、银行账号发生变化,不能按照来款途径原路返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银行相关证明及新开账户开户许可证,****交易中心业务受理部办理退款手续(**市葛天大道东段商务区6号楼4楼405室)。 电话:0374-****133 10、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0.1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0.2 投标人有违法违规行为,其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行政监督部门对相关情况处置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10.3 凡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交纳至同一标段相同子账号的,保证金暂不予退还对涉嫌串通投标等违规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进行查处。经调查核实后,按有关规定处理。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上缴国库。 10.4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予退还的其它情形。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扫描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法定媒介中标(成交)公示网页截图、合同、中标通知书(或竣工备案表)。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法定媒介中标(成交)公示网页截图、合同、中标通知书。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件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项目开标结束后、评标开始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现场查询,并将查询结果随项目开标资料一并送入评标室,由专家进行评判。投标人无须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存档。 3.6备选投标方案(不接受)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当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基本格式要求。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招标范围作出响应。 3.7.3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分为商务标、综合(信用)标和技术标。 3.7.4 投标人登录**公共**交易系统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1”,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3.7.5当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报价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3.7.6 商务标投标文件制作注意事项: 3.7.6.1 投标人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共**交易系统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1”和操作手册(工程项目),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商务标投标文件。 3.7.6.2 商务标投标文件制作技术咨询:0374-****598。 4. 投标4.1投标文件的提交 4.1.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4.1.2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1.3 逾期未成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 4.2.2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标记和提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4.2.3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提交、取得“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 开标、解密、唱标程序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监督人员应****交易中心,在约定开标地点开通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及开启“文字互动”等功能,组织投标人(供应商)准时在网上参加投标、开标活动。 5.2 开标程序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远程解密、在线提异议(质疑)及电子签章等;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远程开标大厅,做好开标前各项准备。 (2)投标截止时间到达时,招标代理机构点击“开标”按钮,开标开始并进行解密,解密时限为120分钟,各投标人可以远程进行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进行解密或未按规定进行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待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一键解密。 (3)解密完成后,招标人(代理机构)点击“系数抽取”按钮进行系数抽取,系数抽取情况在“公告通知”处显示。 (4)系数抽取完成后,投标人可点击“开标记录”查看各投标人投标报价等信息,对开标过程或有关内容有异议(质疑)的,按照《**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在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文字互动”对话框或“新增质疑”处在线询问和发起异议(质疑),招标人(代理机构)在线进行回复。 (5)如无投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代理机构通过“文字互动”对话框通知各投标人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未进行电子签章的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6)招标人(代理机构)签章并上传《开标记录表》,不见面开标活动结束。 6. 评标委员会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组成详见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进行。 6.3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履约担保。中标人不能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3.2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担保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不履行与中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应当返还中标人的履约担保,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没有提交履约担保的,应当对中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4 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并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7.4.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3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中标人不能按本条规定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金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担保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不履行与中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应当返还中标人的履约担保,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没有提交履约担保的,应当对中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于2013年3月11日修改)规定。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本通知所附质疑问卷中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于 年 月 日 时前密封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附件:质疑问卷
(项****委员会 ****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代表签字或招标人加盖单位章) 年 月 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编号: (项目名称) ****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下: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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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计分法) 二、评标由招标****委员会负责 ****委员会的组成: 评标委员会为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其余5人由经济、技术类专家组成,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评委应不少于3人,开标前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抽取,评标委员会主任通过现场随机抽取方式确立(招标人****委员会主任),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中的招标人代表应持招标单位有明确授权事项的授权书、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招标单位公章)经监督人员审验并履行相关程序后进入指定评标室。 ****委员会成员的回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员会成员: 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三、评标程序为: (1)清标; (2)初步评审; (3)详细评审; (4)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5)推荐中标候选人; (6)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结果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示。 四、清标 ****委员会在商务标清标系统的辅助下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清标内容见下表),形成清标成果。 出现否定事项的,评标委员会不再对其质询,直接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法律法规规定的细微偏差除外)。 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漏项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废标处理: 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各项报价的; 2.投标总报价与其组成部分、工程量清单项目合价与综合单价、综合单价与人材机用量相互矛盾,****委员会无法正常评审判定的; 3.规费和税金、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违背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的; 4.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报价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与招标文件的清单不一致的; 5.未按照暂列金额或者暂估价编制投标报价的。 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时应审慎。因招标文件或工程量清单表述歧义或逻辑错误等原因,造成投标文件表述不一致的,不作为否决投标的因素,投标人明显打字或排版错误且不影响实质内容的,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不予以否决投标。 商务标清标内容
注:不在上述范围内且不具有实质性影响的内容,均不能作为清标的依据或理由。 五、初步评审 招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步评审。 初步评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投标文件未按前附表要求签字盖章; 2.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件名称不一致; 3.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包括是否按规定缴纳投标担保)。 4.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5.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7.投标范围、工期、工程质量、投标有效期、付款方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 9. 按照《关于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在线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许公管办[2019]3号)规定: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记录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特征码均相同时,视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其‘投标无效’的条款;评标专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查看“硬件特征码”相关信息并进行评审,在评标报告中显示“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硬件特征码”是否均一致的分析及判**果。 10.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项目开标结束后、评标开始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现场查询,并将查询结果随项目开标资料一并送入评标室,由专家进行评判。投标人无须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存档)。 (1)“信用中国”(www.****.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查询对象为投标人; “信用**”(www.****.cn)黑名单查询截图。查询内容包括:失信被执行人,**省拖欠农民工工资,查询对象为投标人; (2)“**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查询对象为投标人。 (3)“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n)行贿犯罪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查询对象为投标人。 1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列入的其它内容: (1)近三年财务是否无亏损(至少有一年盈利),且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的财务会计报表扫描件为准。若公司成立未满三年,需提供从成立至今的年度财务状况); (2)是否提供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和由人社部门出具的截止开标时间前一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网上打印的社保缴纳凭证; (3)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与投标文件中拟派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姓名不一致;没有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 (4)是否有专项承诺: ①投标文件中投标企业是否有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承诺。 ②投标单位是否出具“不挂靠、不转包、不违法分包”的专项承诺。 ③投标单位是否出具“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整治”的专项承诺。 注:开标不再接收原件,一律以投标文件电子档中电子扫描件为准。 六、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技术标、商务标、综合(信用)标三部分进行综合评审。技术标的权重占25%,商务标的权重占50%,综合(信用)标的权重占25%。 其中:K为最高投标限价权重系数,取值范围为0.3≤K≤0.5,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投标报价为各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报价少于5家时(不含5家),则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报价。上述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报价在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时,均不含: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暂列金额与专业暂估价、增值税。 K为最高投标限价权重系数,K值为0.3、0.35、0.4、0.45、0.5,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 (二)商务标的评标分值50分 1.投标报价的评审,共计30分。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时,得基本分20分。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每低1%范围内在基本分20分的基础上加2分,最多加10分;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5%以上(不含5%)时,每再低1%范围内在满分30分的基础上扣3分,扣完为止;当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每高1%范围内在基本分20分的基础上扣2分,扣完为止。 2.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单价的评审,共计10分。 从最高投标限价中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权重最大的前10-30项清单项目中抽取15项,在剩余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项目中抽取5项。 综合单价基准值是以各有效投标报价中(当有效投标人5名及以上时,去掉1个最高、1个最低值)对应抽取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投标人报价在综合单价基准值95%—103%范围内(不含95%和103%)的,每项得0.5分;在综合单价评标基准值90%—95%范围内(含90%和95%)每项得0.25分;满分共计10分。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 3.措施项目费的评审(不含安全文明措施费),共计5分。 措施项目费基准值是在最高投标限价中措施项目费用的80%-110%范围之间的有效投标人所报措施项目费的算术平均值。投标所报措施费与措施项目基准值相等得基本分3分。当投标报价低于措施项目基准值时,每低1%在基本分3分的基础上加0.1分,最多加至5分为止;当高于措施项目基准值时,每高于1%时,基本分3分基础上扣0.2分,扣完为止。 4.主要材料单价的评审,共计5分。 从最高投标限价中材料总价权重最大的前10-20项材料中抽取6项,在剩余材料中抽取4项。 主要材料单价基准值是以各有效投标报价中(当有效投标人5名及以上时,去掉1个最高、1个最低值)对应抽取材料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当投标人报价在材料单价基准值95%—103%范围内(不含95%和103%)每项得0.5分,在材料单价基准值90%—95%范围内(含90%和95%)每项得0.25分。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 (三)技术标的评标分值25分
(四)综合(信用)标的评标分值25分
注:1)业绩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五)投标人综合得分=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综合标得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 (六)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及中标候选人排序 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的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向招标人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当得分相等时,依次以商务标、综合(信用)标、技术标得分高低进行排序;若三项得分均相等时,可以通过公开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评标委员会按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七、澄清和说明 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调整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评标委员会不得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一)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二)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调整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审查并逐项列出投标文件的全部投标偏差。投标偏差分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一)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者所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瑕疵; (二)投标文件没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五)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六)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作否决投标处理。招标文件初审列明的内容均为重大偏差。 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 十一、评标报告 ****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条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委员会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委员会成员名单,负责人姓名; (3)开标记录; (4)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5)否决投标情况说明; (6)评标标准、评标办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7)经评审的评****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记载评标结果、结论的表格、说明、记录等文件) (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十三、公示 中标人确定后,应当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公示期满后,招标人应当将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提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向所有合格投标人告知中标结果。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应当同时公示以下信息:项目概况、开标时间、开标记录、评审情况、中标候选人排名、公示期、联系方式、评标委员会成员对中标候选人的综合评估分和各分项评估分、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负责人业绩名称及填报的单位项目业绩名称。 十四、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14.1.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 14.1.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委员会继续评标。 14.2.1 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 (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 (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14.2.2 ****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在任何评标环节中,****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14.4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附件1 投标企业良好信用信息采集项
附件2 项目经理良好信用信息采集项
(GF—2017—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下载****建设部 ****总局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1、工程量清单说明 1.1本工程量清单是依据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计价规范")以及招标文件中包括的图纸等编制。计价规范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应在本章第1. 4 款约定; 计价规范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中没有且本章第 l. 4 款也未约定的,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向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申请裁定或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晕计算。计显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 的基本计量单位。 1.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 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章节内容一起阅读和理解。 1.3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确定。合同价格的确定以及价款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包括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本章的有关约定。 1.4 补充子目的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工作内容说明如下:本工程使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CGB50500-2013) 1.5 本条第 1. 1 款中约定的计量和计价规则适用千合同履约过程中工程量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变更、索赔和工程结算。 1.6 本条与下述第2 条和第3 条的说明内容是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辇清单的组成部分。 2、投标报价说明 2.1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计价要求,并按照下列依据自主报价。 (1)本招标文件; (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3)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 ; (4)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 (5)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文件; (6)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7)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8)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定等技术资料; (9)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10)其他的相关资料。2.2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2.3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管理费及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所谓“一定范围内的风险”是指合同约定的风险。 2.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己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已标价的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 2.5 "投标报价汇总表” 中的投标总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并且“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总价应当与构成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 2.6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按下列要求报价: 2.6.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应依据计价规范中关于综合单价的组成内容确定报价 。 2.6.2如果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涉及“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表”中列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则按照本节第3.3.2项的报价原则,将该类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暂估单价本身以及除对应的规费及税金以外的费用计入分部分项工程量单清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 2.6.3如果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涉及“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见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附件三)中列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则该类材料和工程设备供应至现场指定位置的采购供应价本身不计入投标报价,但将应该类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安装所需要的辅助材料、安装损耗以及其他必要的辅助工作及其对应的管理费及利润计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并其他项目清单报价中计取与合同约定服务内容相对 应的总承包服务费。 2.6.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所列各子目的综合单价组成中,各子目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消耗量由投标人按照其自身情况做充分的、竞争性考虑。材料消耗量包括损耗量。 2.6.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并构成合同文件的“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选用表”中所列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是指此类材料和工程设备到达施工现场指定堆放地点的落地价格,即包括采购、包装、运输、装卸、堆放等到达施工现场指定落地或堆放地点之前的全部费,但不包括落地之后发生的仓储、保管、库损以及从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二的次搬运费用。“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选用表”中所列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应与构成综合单价相应材料或工程设备的价格一致。落地之后发生的仓储、保管、库损以及从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二次搬运等其他费用均应在投标报价考中虑。 2.7措施项目按下列要求报价: 2.7.1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应根据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报价。可以计量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虽清单的方式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其余的措施项目可以“项”为单位的方式计价。投标人所填报价格应包括除规费、税金外的全部费用。 2.7.2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中所列项目仅指一般的通用项目,投标人在 报价时应充分、全面地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和约定,包括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相关约定,详实了解工程场地及其周围环境,充 分考虑招标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对招标人给出的措施项目清单的内容进行细化或增减。 2.7.3"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所填写的报价金额,应全面涵盖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人中标后施工、竣工、交付本工程并维其修任何缺陷所需要履 行的责任和义务的全部费用。 2.7.4对千“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 所填写的报价金额,应按照“措施项目清单报价分析表”对措施项目报价的组成进行详细的列项和分析。 2.8其他项目清单费应按下列规定报价: 2.8.1暂列金额按“暂列金额明细表”中列出的金额报价,此处的暂列金额是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统一给定的,并不包括本章第2.8.3项的计日工金额。 2.8.2暂估价分为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两类。其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按本节第3.3.2项的报价原则进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之综合单价,不在其他项目清单中汇总;专业工程暂估价直接按“专业工程暂估价表”中列出的金额和本节第3.3.3项的报价原则计入其他项目清单报价。 2.8.3计日工按“计日工表”中列出的子目和估算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计日工金额。计日工综合单价均不包括规费和税金,其中: (1)劳务单价应当包括工人工资、交通费用、各种补贴、劳动安全保护、社保费用、手提手动和电动工器具、施工场地内已经搭设的脚手架、水电和低值易耗品费用、现场管理费用、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2)材料价格包括材料运到现场的价格以及现场搬运、仓储、二次搬运、损耗、保险、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3)施工机械限千在施工场地(现场)的机械设,备其价格包括租赁或折旧、维修、维护和燃油等消耗品以及操作人员费用,包括承包人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但不包括规费和税金。辅助人员按劳务价格另计。 2.8.4 总承包服务费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内容和要求,按“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所列格式自主报价。 2.9 规费和税金应按“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所列项目并根据国家、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列项和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2.10 除招标文件有强制性规定外,投标报价由投标人自主确定,但不得低于其成本。 2.11工程量清单计价所涉及的生产**(包括各类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临时设施、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等)的投标价格,应根据自身的信息渠道和采购渠道,分析其市场价格水平并判断其整个施工周期内的变化趋势,体现投标人自身的管理水平、技术水**综合实力。 2.12管理费应由投标人在保证不低于其成本的基础上做竞争性考虑;利润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和综合实力做竞争性考虑。 2.13投标报价中应考虑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以及相关的费用。 2.14 投标总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为实施、完成招标工程并修补缺陷以及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的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15有关投标报价的其他说明: 2.15.1" 规费和税金”的 规定按照住建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 00- 2013) 及省住建厅有关规定,规费和税金应按规定费(税)率足额计取,即费(税 )率不可竞争。 规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入投标总报价,并在投标函、投标函附录中单列,不参与商务标评审。 15.2 根据《关千调整**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办法的通知》(豫建设标【2014】57号)规定,“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是不可竞争费,即费 率不可竞争;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时,应按省级主管部门规定的计价标准计取。 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时,同一投标文件综合工日应前后保待一致。 3、其他说明 1 词语和定义 3.1.1工程量清单 是表现本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 3.1.2总价子目 工程量清单中以总价计价,以“项”为 计量单位,工程量为整数1的子目,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 总价固定包干。采用总价合同形式时,合同订立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均没有合同约束力,所有子目均是总价子目,视同按项计量( 合同条款第15条约定的变更除外)。 3.1.3单价子目 工程量清单中以单价计价,根据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量,以实际完成数量乘以相应单价进行结算的子目。 3.1.4子目编码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中所列的子目名称的数字标识和代码,子目编码与项目编码同义。 3.1.5子目特征 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子目、措施项目的实质内容、决定其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子目特征与项目特征同义。 3.1.6规费 ****政府或省级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费用。 3.1.7税金 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 3.1.8总承包服务费 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发包的专业工程以及发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等进行 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所需的费用。 3.1.9同义词语 本章中使用的词语“招标人”和“投标人”分别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同义;就工程量清单而言,“ 子目”与“ 项目“同义。 3.2工程量差异调整 3.2.1工程量清单中的工作内容分类、子目列项、特征描述以及“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附带的工程量都不应理解为是对承包(招标)范围以合及同工作内容的唯一的、最终的或全部的定义。 3.2.2投标人应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认真细致的复核。这种复核包括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的准确性 以及可能存在的任何书写、打印错误进行检查和复核,特别是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每个工作子目的工程量进行重新计算和校核。如果投标人经过检查和复核以后认为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存在差异,则投标人应将此类差异的详细情况连同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的要求招标人澄清的其他问题一起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颁 发工程量清单的补充和(或)修改文件。 3.2.3如果招标人在检查投标人根据上文第 3.2.2项提交的工程量差异问题后认为没有必要对工程量清单进行补充和(或)修改,或者招标人根据上文3第2. 2 项对工程量清单进行了补充和(或)修改,但投标人认为工程晕清单中的工程量依然存在差异,则此类差异不再提交招标人答疑和修正,而是直接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包括招标人可能的补充和(或)修改)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人在按照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时, 除按照本节2.7.3项要求对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的内容进行细化或增减外,不得改变(包括对工程量清单子目的子目名称、子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以及工程量的任何修改、增加或减少)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即使按照图纸和招标范围的约定并不存在的子目,只要在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已经列明,投 标人都需要对其报价,并纳入投标总价的计算。 3.3 暂列金额和暂估价 3.3.1"暂列金额明细表”中所列 暂列金额(不包括计日工金额)中已经包含与其对应的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但 不含税金。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将此类暂列金额直接纳入其他项目清单的投标价格并计取相应的税金,不需要考虑除税金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3.3.2" 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表”中所列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是此类材料、工程设备本身运至施工现场内的工地地面价,不包括其本身所对应的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以及这些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安装所需要的辅助材料、安装损耗、驻厂监造以及发生在现场内的验收、存储、保管、开箱、二次倒运、从存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以及其他任何必要的辅助工作(以下简称“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及辅助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及其对应的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除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将此类暂估价本身纳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以外,投标人还应将上述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及辅助工作所发生的费用以及与此类费用有关的管理费和利润包含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中,并计取相应的规费和税金。 3.3.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中所列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已经包含与其对应的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但不含税金。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将此类暂估价直接纳入其他项目清单的投标价格并计取相应的税金。除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将此类暂估价纳入其他项目清单的投标价格并计取相应的税金以外,投标人还需要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考虑相应的总承包服务费以及与总承包服务费有关的规费和税金。 4 其他补充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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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技术标准和要求以本工程施工图纸和适用的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为准。 除非另有说明,本工程适用所有现行有效的相关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规范、规程和标准。上述规范、规程和标准均指它们各自的最新版本。如果上述规范、规程和标准之间出现矛盾或与合同其他内容存在不一致,承包人应书面请求发包人澄清,发包人未予澄清者,按其中最高的要求或最严格的标准执行。
(项目名称) 标段 项目编号:
投 标 文 件 (商务标)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按所发放的工程量清单编制)
(项目名称)标段 项目编号:
投 标 文 件 (综合信用标)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综合信用标目录
一、投标函 二、投标函附录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担保 五、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六、投标单位基本信息表 七、资格证明文件 八、 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 九、承诺书 十、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如有) 投标文件编制过程中应按本章提供的格式填报。 如有本章未提供的格式,投标人可自行编制。
致: (招标人名称) 在考察现场并充分研究 (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兹以: 人民币(大写): 元 RMB¥: 元 的投标价格和按合同约定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和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中的任何缺陷。 在我方的上述投标总报价中,包括: 规费RMB¥: 元 税金RMB¥: 元 安全文明措施费RMB¥: 元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工程的施工, 天(日历天)内竣工,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 标准。我方同意本投标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随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是本投标函的组成部分,对我方构成约束力。 随同本投标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标通知书连同本投标函,包括投标函附录,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如有)
我 系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公司处理(项目名称)项目投标事宜的唯一授权委托人,该项委托权不得转让。 我承诺:该授权委托人系我单位在职人员,所提供的资料中如有虚假内容,愿意被否决或中标无效处理,并作为不良失信行为接受行政监管部门处罚。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有权当场作出承诺及对投标书作出技术性补充,在开标、评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投标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受委托人: (签字) 年 月 日
四、投标担保 1.如使用基本账户转账递交投标担保的,****银行转账凭证及缴纳成功回执单; 2.如使用保函递交投标担保的,附保函原件扫描件(或图片),保函格式按住建部: 建市(2021)11号文附件1: 投标保函示范文本 (独立保函) 编号: 地址: 受益人: 地址: 开立人: 地址: 致:(受益人名称) 我方(即“开立人”)已获得通知,本保函申请人(即“投标人”)已响应贵方于 年 月 日就 (以下简称“本工程”)发出的招标文件,并已向招标人(即“受益人”)提交了投标文件(即“基础交易”)。 一、我方理解根据招标条件,投标人必须提交一份投标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以担保投标人诚信履行其在上述基础交易中承担的投标人义务。鉴此,应申请人要求,我方在此同意向贵方出具此投标保函,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 元(¥ )。 二、我方在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担保责任: (1)投标人在开标后和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撤销投标的; (2)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不能或拒绝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与贵方签订合同; (3)投标人在与贵方签订合同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履约担保; (4)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保函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届满之日后的 日。投标有效期**的,本保函有效期相应顺延,最迟不超过 年 月 日。 四、我方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 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 (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 (3)载明申请人违反招投标文件规定的义务内容和具体条款; (4)声明不存在招标文件规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我方支付责任的情形; (5)书面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 。 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为鉴明受益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贵方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六、本保函项下的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 七、受益人应在本保函到期后的七日内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注销,但是不论受益人是否按此要求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 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国法律,争议裁判管辖地为中华人民**国 。 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开 立 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立时间: 年 月 日
五、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附1:项目经理简历表 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证、身份证、职称证、养老保险复印件,如有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提供法定媒介中标(成交)公示网页截图、合同、中标通知书(或竣工备案表)。类似项目限于以项目经理身份参与的项目。
附2: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 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是指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等岗位人员。应附身份证、执业证或岗位证书、养老保险复印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六、投标单位基本情况表
七、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格材料; (2)近三年财务状况(附原件扫描件或图片) (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4)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说明:近年来发生过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且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
八、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
九、承诺书
(一)关于农民工工资的承诺 致: (招标人) : 我单位为守法经营的建筑工程施工企业,针对本次(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我公司郑重承诺: 1、 截止本工程开标之日止,本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其他职工工资,无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良记录; 2、****公司为该项目中标单位,我公司为保证不拖欠农民工资及其他职工工资,特作以下承诺: (1)我单位中标后,将及时、足额存入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2)工程款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不以任何理由拖欠农民工工资;一旦我单位承建的建筑工程中出现拖欠职工工资情况的,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工资保障金中先予划支; (3)在工程款结算或农民工工资支付出现争议纠纷时,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造成农民工上访等恶性事件,本单位愿意接受人力**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行政主管等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理和处罚决定。
单位全称: (盖 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 字) 年 月 日
(二)、企业“不挂靠、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专项承诺书 致: (招标人) : 我单位为守法经营的建筑工程施工企业,针对本次(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我公司郑重承诺:绝不挂靠、不转包、不违法分包。 若有挂靠、转包或违法分包行为愿意接受以下处罚: 1、由招标人向市、省和国家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记入不良记录,并愿意接受任何处理决定; 2、投标期间没收投标保证金,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有权责令其出场、没收履约担保,并有权单方面取消承包人的中标资格,终止合同,有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索赔; 3、****机关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单位全称:(盖 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三)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姓名) 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年 月 日
(四)关于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整治的承诺 (内容自行编制)
单位全称:(盖 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十、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如有)
(可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但并未提供格式的材料)
(项目名称)标段 项目编号:
投 标 文 件 (技术标)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1)内容完整性; (2)主要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3)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4)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5)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 (6)工期保证措施; (7)拟投入**配备计划; (8)施工进度表与网络计划图; (9)施工总平面图布置; (10)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 (11)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 (12)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 (13)风险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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