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信息分类:出让公告 | |
**** | 发布日期:2022-02-17 | |
有效性: | 有效 | |
2022-02-17 | 废止时间:暂无 | |
**县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固自然资拍[2022]001号) | ||
出让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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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公告 | ||
****政府 | ||
2022-02-17 | ||
**县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固自然资拍[2022]001号) | ||
有效 | ||
2022-02-17 | ||
暂无 | ||
出让公告 |
固自然资拍[2022]001号 2022/2/17
****政府批准,****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001 | 宗地总面积: | 63752.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园区天井湖大道东、华庭**、锦绣**侧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5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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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途: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区位 | 一般建成区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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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54189.88 | 十四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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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商服用地 | 9562.92 | 十四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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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92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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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 | |||||
起始价: | 5839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
备注: | 1、土地使用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 2、在拍卖(挂牌)过程中,拍卖师(挂牌主持人)可视现场情况和进程进行调整加价幅度。 3、详见规划条件。 | ||||
宗地编号: | ****002 | 宗地总面积: | 2134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园区梨园大道南侧、天井湖大道东侧、锦绣**侧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小于或等于2.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40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2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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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途: | 其他商服用地 | 区位 | 一般建成区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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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商服用地 | 21348 | 十四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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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973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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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 | |||||
起始价: | 1945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
备注: | 1、土地使用年限:商业40年。 2、在拍卖(挂牌)过程中,拍卖师(挂牌主持人)可视现场情况和进程进行调整加价幅度。 3、详见规划条件。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联合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1、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竞买申请书;2、联合申请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3、联合竞买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权利、义务,并明确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予报名: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3.因企业原因在我县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4.开发建设企业在我县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公司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竞买人在参加竞买前,须承诺已实地进行踏勘无异议并按期缴清土地出让价款。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2年2月17日至2022年3月8日到**市公共**交易服务网上自行下载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22年2月17日至2022年3月8日到**县投资大厦西侧副楼****(所需材料:单位持相关资质复印件、联合竞买协议相关材料、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公章及竞买保证金手续等;个人持身份证原件,竞买保证金手续等) 向我单位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8日16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单位将在 2022年3月8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2年3月11日10时00分在 **县投资大厦西楼一楼****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公告发布后,至竞买申请截止日止,竞买人不足两家,直接转入挂牌方式
2、如拍卖成交,则挂牌自动废止。挂牌活动定于2022年3月24日10时在**县投资大厦西楼一楼****会议室举行。
3、挂牌活动于202年3月8日17时30分至2022年3月24日10时,挂牌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1日16时30分,挂牌资格确认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1日17时30分。
4、拍卖或挂牌截止前半小时,****委员会研究确定出让底价,不随该宗土地使用权拍卖或挂牌价格的浮动而变动),密封后交现场拍卖或挂牌主持人拆封,报价没有达到底价则不成交。
5、合同签订:出让成交后10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不按规定时间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取消其竟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6、出让金支付方式:****001号宗地竞买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出让金分二期缴纳;30日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50%,余款在6个月内缴清,并在支付第二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支付利息。****002号宗地竞买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7、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8、交地时间和方式:****001号宗地一期土地出让金缴齐后30****规划局及相关部门现场移交;****002号宗地全部土地出让金缴齐后30****规划局及相关部门现场移交。
9、违约责任约定:①受让人应当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②受让人造成土地闲置,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应依法缴纳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两年且未开工建设的,出让人有权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③根据《****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意见》文件规定,受让人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开工和竣工。宗地建设项目在交地后6个月内开工,****001号宗地开工后24个月内竣工,****002号宗地开工后24个月内竣工。
10、交地确认书签订后即完成宗地交付工作,出让方将积极协助解决受让方尽快开工建设。
11、(1)出让宗地具体规划、建设条件相应指标的设定及实施问题,****规划局和有关部门负责解决。(2)****001、002号宗地项目采取“定房价、竞地价、部分回购与自持(或自销)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建设、回购条件按蚌铜产业园出具文件执行(回购条件回购协议附后),回购主体为******公司,回购商业门面约240套,面积约16000平方米回购拆迁住宅安置房约820套,面积约80000平方米,自持部分比例不低于40%,(具体情况详见附件回购条件),****管委会负责;(3)为了确保规划的完整性,****001、002号二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整体出让,不接受单宗土地报名,报价时整体报价,宗地成交后,每宗地的成交总价款按照其起始价价格比例计入各宗地成交价款。(4)****002号宗地配建不少于60平方米对外公厕一处,****政府。配建的养老服务设施,****政府所有。(5)以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相关单位出具拟出让地块征收、拆迁补偿完毕及无遗留问题等相关证明后,按本方案进行公开出让。已承诺补偿到位的,如因征地拆迁不到位产生纠纷而导致不能如期交付土地的,由承诺单位负责解决。
12、宗地出让成交价不含土地登记费、契税、印花税等税费,税费按规定另行计征。
13、土地出让拍卖会(挂牌)代理机构佣金标准按《**县土地出让拍卖会(挂牌)代理机构佣金标准》收取。
14、在参加竞买前,须承诺已实地进行踏勘无异议,并按期缴清土地出让价款。
15、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出让须知要求执行。
八、****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
农业银行**县支行:
账号:122********028039
**省农村****银行 ****银行):
账号:200********666****00013
中国银行**支行:
账号:188****22279
****银行****公司**县支行:
账号:934********3918895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县投资大厦西楼一楼****
联 系 人:卫静婉 联系电话:0552-****882;
咨询人:苗股长 联系电话: 0552-****810
****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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