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蒲港新区公共就业综合服务平台项目 中标公示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 郑蒲港新区公共就业综合服务平台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
包别名称 | 郑蒲港新区公共就业综合服务平台项目 | ||
包别编号 | **** | ||
招标人 | 名称 | **** | |
地址 | **市郑蒲港新区中飞大道277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马卓涵:0555-****181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地址 | **市**区印**路 2009 号(印**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主楼七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戴玉玲 、** 0555- ****278 、 520 0378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2/2/17 9:00:00 | ||
包别1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总投标价 | ****800.00 元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项目负责人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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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内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毕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企业业绩 | 本项目投标 人 资格要求中无业绩要求 | ||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业绩 | 本项目投标 人 资格要求中无业绩要求 | ||
包别2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总投标价 | 980000.00 元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项目负责人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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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内建设完成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企业业绩 | 本项目投标 人 资格要求中无业绩要求 | ||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业绩 | 本项目投标 人 资格要求中无业绩要求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备注 | 1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管理局市场监督科提出投诉,联系人:马工,联系电话:0555-****185。 3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