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中学风雨连廊及周边环境改造工程已由佛****改革局以南发改资投审[2021]2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中学风雨连廊及周边环境改造工程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改革局以南发改资投审[2021]28号核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市**区大沥镇北环路18号****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建设一座两层风雨连廊,鱼塘改造,周边景观改造。风雨连廊总建筑面积1487.20平方米,单跨跨度36.2米。改造包括花岗石铺装、绿地、水面、架空平台、钢板步道、驳岸、护栏及建筑拆除工程等。
2.3 计划工期:本项目必须在2022年9月15日前全部完工,工期不因雨天、假期等因素而**。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为准,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994.85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桥梁工程、园建工程、绿化工程、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等,按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内容施工总承包。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发布清单。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1.1投标人应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4.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建筑工程企业)。
4.5.1 **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6**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建设信息网(网址:www.****.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7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7.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7.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7.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7.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7.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8 对投标人拟派其他主要人员的要求
4.8.1专职安全人员:至少1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省内投标人可提供“**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4.8.2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上述人员(专职安全人员)的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9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9.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4.9.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9.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9.4 ****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9.5 根据《****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2月2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市公共**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市公共**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cn,业务咨询电话:0757-****0765、0757-****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市公共**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28.5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3月16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2年3月16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市公共**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指定开标室(不见面开标室206-1)(地址:**省**市**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中心大楼2层)。
7.3 纸质保函(保单)的递交
7.3.1纸质保函(保单)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3月16日9时30分。
7.3.2纸质保函(保单)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保函(保单)密封送****交易中心****中心指定开标室(不见面开标室206-1)(地址:**省**市**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中心大楼2层)。
7.3.3投标人如采用纸质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纸质投标保函(保单)的原件密封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且须提供以下身份证明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提交的不需提供)、③交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招标人代表验证身份通过后接收其投标保函密封包,身份验证不通过的不接收其投标保函密封包。投标保函密封包递交后投标人代表可自行离场,不需参加开标会。疫情防控期间,递交投标保函的投标人代表不需具有交易员资格。
7.4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市公共**交易网成功上传,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公共**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公共**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程。
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公共**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交易中心****中心网页、**市公共**交易网以及**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市公共**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市公共**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市公共**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
10.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市**区大沥镇北环路18号 | 地址:**市**区桂城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
联系人:罗先生 | 联系人:李宝欣、刘国颖 |
电话:0757-****7918 | 电话:0757-****3367 |
| 传真:0757-****8680 |
| 电子邮件:****@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