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名称:**** 地址:****镇财富大道与贺村路交叉口 |
代理机构 | 名称:**** 地址:****开发区财富东路36号 |
项目名称 | **G205榔树口至**交界处沿线修复及节点景观提升项目一期(EPC) |
项目编号 | **** |
开标时间 | 2022年2月23日9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联合体牵头单位)、******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地址:****镇桃花潭东路东郡印象2号商业楼(联合体牵头单位)、****农场长江大街260号6幢402室(联合体成员单位) 设计费报价:下浮费率为14.42% 施工费报价:下浮费率为14.42% 工期: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周期15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5.00分 |
施工项目负责人:开金胜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234****12633 设计项目负责人:龚美雄 相关证书名称:绿化林业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13C****089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联合体牵头单位)、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联合体成员单位) 设计企业业绩:1、**市乡村旅游1号公路驿站(汽车营地)建筑及景观设计(合同签订时间:2018年7月;工程造价:2200万元) 2、**湾生态整治工程景观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合同签订时间:2019年10月;工程造价:7554万元) 设计企业奖项:1、****镇新湖(公园)景观设计获2019年度**市优秀工程设计园林景观设计一等奖(获奖时间:2019年7月) 2、通往瓦屋山的幸福之路——**市乡村旅游公路选线与驿站设计获2020年度**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园林和景观设计一等奖(获奖时间:2020年10月) 施工企业奖项:1、****法院审判庭综合楼工程获2020年度**省建设工程“**杯”奖(省优质工程)(获奖时间:2021年1月) 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1、**市乡村旅游1号公路驿站(汽车营地)建筑及景观设计(合同签订时间:2018年7月;工程造价:2200万元) 2、**区主干道路景观绿化提升工程设计招标DLLHSJ-02标段:合同签订时间:2018年10月;设计合同金额:****860元) 其他:/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省****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贻贝(**)****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地址:****工业园区清凉峰路21号(3楼)(联合体牵头单位)、**市**区石湖荡镇闵塔路158号A区(联合体成员单位) 设计费报价:下浮费率为10.20% 施工费报价:下浮费率为10.20% 工期: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周期15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81.83分 |
施工项目负责人:曹伟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234****10276 设计项目负责人:毕晓来 相关证书名称:绿化林业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17C****155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联合体牵头单位)、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联合体成员单位) 设计企业业绩:****中心周边组团景观绿化提升EPC总承包项目(合同签订时间:2020年11月;工程造价:6859万元) 设计企业奖项:/ 施工企业奖项:/ 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中心周边组团景观绿化提升EPC总承包项目(合同签订时间:2020年11月;工程造价:6859万元) 其他:/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北斗星****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地址:**县版书镇南**15号(联合体牵头单位)、**市**区竖新镇响椿路58号后楼306室(联合体成员单位) 设计费报价:下浮费率为10.40% 施工费报价:下浮费率为10.40% 工期: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周期15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80.80分 |
施工项目负责人:狄好杰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234****48337 设计项目负责人:江一颐 相关证书名称:绿化林业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15C****102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联合体牵头单位)、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联合体成员单位) 设计企业业绩:/ 设计企业奖项:/ 施工企业奖项:/ 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 |
公示时间 | 2022年2月24日至2022年2月28日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电话:0563-****54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38****3501。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建设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549。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附件:评审情况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