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单位 | **新机场飞行区助航灯光及站坪照明工程 (FXQ-MSZH-03)标段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新机场飞行区助航灯光及站坪照明工程 备案记录编号: 民航华北招标备字〔2022〕1号 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2022-02-24至 2022-02-27。 标段名称 | **新机场飞行区助航灯光及站坪照明工程(FXQ-MSZH-03)标段施工 | 中标候选人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第三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京****公司 | ****国际****公司 | 综合总得分 | 90.3 | 86.3 | 84.86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宁卓彦 | 沈** | 刘功贵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 | 壹级建造师 | 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384、蒙115****00473 | ****1148 | JJ****1037 | 投标人业绩 | / | / | / | 投标报价(元) | 200,128,399.72 | 202,481,680.34 | 200,392,407.82 | 质量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工期 | 610日历天 | 610日历天 | 610日历天 | 评标情况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及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单位): | **** | 联系人: | 王志军 | 联系电话: | 0471-****090 | 投诉受理部门: | ****管理局 | 地址: | **首都机场 | 电话: | 010-****7271 |
招标单位名称: **** 日期: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