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场镇区污水主管网及“十必接”工程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
****的****农场镇区污水主管网及“十必接”工程****改革局以沭发基﹝2022﹞4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县级补助+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农场镇区污水主管网及“十必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县青伊湖镇赵集村
1.2 工程规模:
主要包括**DN110U-PVC入户管3428米,DN110PE实壁管153米,DN160PE实壁管1003米,DN250PE实壁管2755米,DN355PE实壁管1007米,PE实壁管DN110(拖拉施工)68米,PE实壁管DN160(拖拉施工)1120米,PE实壁管DN250(拖拉施工)30米,PE实壁管DN355(拖拉施工)535米,PE实壁管DN450(拖拉施工)358米;**混凝土圆井158座,方形检查井440座,污水闸槽井9座,排气井6座;拆除及恢复水泥地坪4326. 21平方米,拆除及恢复沥青路面350平方米,以及建设其他相关设施。
1.3 工 期:3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2022年3月20日--2022年4月19日,具体时间以发包人通知时间为准。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施工单位进场,完成工程量的50%,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30%;完成工程量的80%,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20%;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3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安排结算审计,审计结算后,扣除质保金(国家相关规定预留)后按审计结算价付清余款;质量保证期结束后再支付质保金(质保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名称:****农场镇区污水主管网及“十必接”工程
1.7本项目预算价为638.321782万元,最高投标限价为638万元,高于此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 否;
√ 合理低价法;
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4.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本人必须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如有)、项目负责人(如为已退休人员但又在执业期内的,在投标时提供退休证及其本人身份证)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证明以投标人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或社保机构自助查询结果打印件为准;
4.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6.1.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指基本养老保险);
4.6.1.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6.1.3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4.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6.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8、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2月28日 09:00至2022年03月04日 17:30登录**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0527-****6020,客服热线:400-****-0000。
5.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03月10日 09:3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异议投诉
7.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7.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7.2.1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0527-****1523。
7.2.2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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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县青伊湖镇人民东**侧 | 地 址:**县**北路3号 |
联系人:李向银 | 联系人:胡婷婷 |
电 话:159****8750 | 电 话:152****2399 |
传 真:/ | 传 真:/ |
邮 编:223600 | 邮 编:223600 |
E-mail:/ | E-mail:****@qq.com |
2022年02月25日
项目投标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