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条件
熊透村水尾河道北侧环境整治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县乡村振兴局(批复单位)以 柘委振兴办[****]1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拨付 ,行业主管部门为 (略) ,项目业主单位为(略)村民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采购发包条件,现依据《**市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采购发包暂行规定》(宁发改法规[****]14号)文件规定,有意向投标人可报名投标。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 (略)
2.2 本项目工程控制价 (略) 元 (含暂列金****元),下浮K值 8 %,最终发包价格 (略) 元(含暂列金****元)。
2.3 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 (略)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略)
(3)项目范围和内容:具体以工程(略),以熊透村水尾河道北侧环境整治提升工程的施工图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略)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其他要求:(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 资质类别:(略)
3.3 其它要求:①公司注册地在**县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企业;②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③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复印件所署单位为准。
4.报名时间及方式
4.1 公告时间:(略)3个工作日)。
4.2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投标人在本公告网页中自行下载采购发包文件,并按(略).3、4.4条款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4.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略)
4.4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3月4日上午9时00分前,当天(略)。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委托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原件到场核验并签字报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4.5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6投标文件须密封在一个封套内,封套的封面上还应注明:(略)午9时00分前不得**;并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出现招标人不予受理情况时能原封退回,封套的封口处均应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中标人选取办法
5.1 开标时间:(略)
5.2 开标地点:(略)
5.3 开标方式:经评审小组审定合格的投标人,依据《**市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略))文件(略),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略)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略)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略)
7.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略)村民委员会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南湖滨路2号龙威经茂广场3幢****室
电话: (略)
联系人:(略)
****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