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公告
(第1次发布)
项目编号:(略)
受(略)(以下简称“五眼桥联社”)的委托,定于2022-03-18 09:30在荔湾区芳信路17号八楼对(五眼桥联社的工业村A南12号项目)(以下简称“交易项目”)进行交易,本交易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报名参与。
一、资产情况
(一)交易资产:(略)
(二)交易资产类型:(略)
(三)交易资产土地属性:集体建设用地。是否属于永久基本农田:(略)
(四)交易资产座落位置:**市荔湾区芳兴路388号(略)
(五)交易资产面积:(略)
其中: (略)
证载面积:(略)
临时建筑面积:(略)
风险提示:本租赁标的有21平方米并无产权登记或者建(略)
(六)交易资产的数量:(略)
(七)交易资产的用途:(略)
(八)交易资产的现状:(略)
(九)交易资产的现状况:(略)
(十)交易资产的权属情况
1.土地所有人:**市荔湾区石围塘街五眼桥股份**经济联合社。
2.土地所有权号:穗集有(2012)第(略) 。
3.土地使用人:**市荔湾区石围塘街五眼桥股份**经济联合社。
4.土地使用权号:穗集有(2012)第(略) 。
5.地 号:(略)JA00009。
6.房产所有人:**市荔湾区(略)。
7.房产所有权号: (略)
(十一)交易资产抵押情况
1.资产是否存在抵押:(略)
2.抵押权人:(略)
3.他项权证号:(略)
4.抵押期限:(略)
二、交易要求
(一)交易类别:(略)
(二)交易方式:(略)
(三)资产使用范围:(略)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交易资产在租用过程中,如出现土地违法、违法建设、环境违法等被立案查处或者处理未完结等情况的,相关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承租方在租用期限内,一切设备(含消防设备)的配置必须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若设备(含消防设备)的配置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由此引起的相关行政及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负责。
3.承租方在租用期限内,所经营的项目必须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工商、卫生等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若承租人在经营过程中涉嫌违法违规、被判定违法违规或被处罚,由此产生的一切(略)。
4.五眼桥联社所有物业(土地)已纳入国家城市更新改造、五眼桥联社城中村改造范围,合同期内如遇国家征收(征用)该土地、城中村改造、出租方以合法手续征收(征用)该土地,或国家法规政(略),或城市管理(略),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出租方提前2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按通知要求的时间搬迁完毕,并交回承租的物业(土地、商铺、仓库、承租方自行搭建的建筑物)给出租方,出租方与承租方互不补偿,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合同解除。
5.月租金含税金,不含物业管理费、值班费、垃圾费、电梯费。
6.报名人须无违法经营记录,无拖欠五眼桥联社费用。
7.承租方在合同期内依附于承租物业的装修、增设的(略)
8.承租人不得经营排污行业,如涉及该行业的,必须持有排污许可证。
9.报名人名称(略)。租赁标的必须由竞得人本人或直系亲属经营,否则视为违约,没收其合同履约保证金。承租方如遇(略),须书(略),征得出租方同意,方可转租。
(五)交易底价、租金、交易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
1.交易底价:(略)
2.租金以实际竞得价为准,租金按每月一次收取,每月的10日前当交付当月的租金;
3.租金递增方式:(略)
4.交易保证金为¥1575元(大写:壹仟伍佰柒拾伍元),在报名截止前(即2022-03-10 16:00)以现金/转账方式全额支付交易保证金到五眼桥联社。
5.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实际竞得价的3倍,在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参与交易时的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注:合同签订(略),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保证金收据,如竞得人在签订合同后不办理交易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略)同约定及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所缴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将被没收,已签订(略))
(六)租赁期限:2年,自(略)
(七)合同的签订:竞得人应在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结束后,10个工作日(略)。如因竞得人的原因,导致未能按期签订交易合同的,则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所缴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将被没收;如因出租方的原因,导致未能按期签订交易合同的,出租方须在10个工作日无息退回竞得人所缴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本次交易的结果视为无效,若需再次交易,则重新发布交易公告。
(八)资产交付间:(略)
(九)资产交付方式:(略)
(十)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详见合同样本(在报名期内,可向(略))。
三、交易准入条件
中国境内合(略)。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条件:
1.报名人须无违法经营记录,无拖欠五眼桥联社费用。
2.报名人名称必须与合同签署人和交纳交易保证金名称一致。租赁标的必须由竞得人本人或直系亲属经营,否则视为违约,没收其合同履约保证金。承租方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转租,须书面申请说明理由,征得出租方同意,方可转租。
四、竞得人确定原则
本交易采用价高(略)。
五、咨询及报名
(一)有意参加单位或个人可于2022-03-02 09:00至2022-03-10 16:00(节假日除外),在正常工作日的办公时间携带相关资料到(略)(地址:(略))进行咨询及报名,并索取交易详细资料。交易资产的现状及一切具体情况,须向(略)详细了解。
(二)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如下,并保证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1.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2.以单位名义报名的须提供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略)
3.非报名人本人或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的,需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提供(略));
4.按照信息发布的规定提交其他相关资料。
(三)(略)对报名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人,按要求缴纳交易保证金,取得交易保证金缴纳凭证后,填写《荔湾区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表》。((略)凭交易保证金缴纳凭证及《荔湾区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登记表》发放《荔湾区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资格确认书》。
(四)报名人须在报名截止(即2022-03-10 16:00)前携带交易保证金缴纳凭证和《荔湾区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表》,到(略)领取《荔湾区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资格确认书》,逾期报名登记、逾期缴纳交易保证金或逾期领取《荔湾区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资格确认书》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参与交易资格。
已缴纳交易保证金,但因逾期领取《荔湾区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资格确认书》未能报名成功的,在中标公示期(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到(略)凭交易保证金缴纳凭证办理退回交易保证金手续,无息领回其交易保证金。
报名人一旦成功报名参与本次交易活动,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本交易项目情况,认可交易标的物现状,了解交易标的物产权、消防、周边环境、进出道路及存在的瑕疵等详细情况,理解和接受有关交易的全部内容,同意以底价或最终成交价确定竞得人,愿承担参加交易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并愿意按照交易的一切约定承担履行义务的风险和责任,同时享有相应权利。若报名人未被确认为的竞得人,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内到(略)凭交易保证金缴纳凭证办理退回交易保证金手续,无息领回其交易保证金。
六、交易竞价
竞价人须在2022-03-18 09:30前携带《荔湾区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资格确认书》及相关资料到(略)(地址:荔湾区芳信路17号八楼参与交易,未按规定交易时间到达参与交易的,视为竞价人自动放弃参与资格,其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参与交易时,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一)竞价人身份证件;
(二)《荔湾区经济(略)
(三)交易保证金缴纳凭证;
(四)非竞价人本人或竞价单位法定代表人参与交易的,需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
七、中标公示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须进行中标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中标公示当天起计,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如对本交易的中标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在正常工作日的办公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由本人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相关的实质证据材料,到(略)(地址:(略))或到交易机构(略)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二)本交易若在中标公示期内并无收到任何有效异议,合同签订后,由(略)、资产所属单位与承租方所产生的一切矛盾纠纷、行政及法律责任均与交易机构无关。
八、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 (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 (略)
交易机构名称: (略)
联系地址: (略)
联系人:谭福灿 联系电话: (略)
监督机构:(略)
监督电话:(略)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