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0H029-2108-2022-00025 |
所属栏目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
公开日期 | (略) |
根据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环评文件告知承诺审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豫环办〔(略)文件精神,《河南美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8.8万件Ⅰ、II类医疗器械项目》属于适用范围(三)符合生态环境部有关规定,疫情结束后仍需使用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等三类建设项目,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并拟对该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告知承诺制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河南美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8.8万件Ⅰ、II类医疗器械项目 | 长垣市满村镇 乡高科技医疗器械创业园005号 | 新乡市天之蓝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1)废气: 挤出注塑、包装封口废气排气筒(DA001)非甲烷总烃废气经收集后通过UV光催化氧化+两级活性炭吸附(碘值不低于800)装置处理,最终由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灭菌解析废气排气筒(DA002)非甲烷总烃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水喷淋吸收+UV光催化氧化+两级活性炭吸附(碘值不低于800)装置处理,最终由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气筒(DA003)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低氮燃烧+烟气循环装置处理,最终由1根不低于8m高排气筒排放;《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略);《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气筒(DA003)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低氮燃烧+烟气循环装置处理,最终由1根不低于8m高排气筒排放河南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略) (2)废水: 职工生活COD、SS、NH3-N、TP、TN经化粪池(有效(略))处理后定期清运;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 生产过程噪声基础减振、隔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类。 (4)固体废物: 生产过程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一般固废暂存间(10m2)职工生活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略)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催化剂喷淋废液废活性炭废UV灯管危废暂存间(10m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2013年修改单。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长垣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联系人:李文静,联系电话:(略)。
附件包括: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报批申请表及承诺书(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