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产办ggz2022-68号
受委托,**锦圣拍卖有限公司定于(略)5时在鄱阳县公共**交易中心举行拍卖会。具体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序号 | 标的名称 | 用途 | 招租面积约 (㎡) | 整体起拍价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1 | 鄱阳中学大门口防洪大道边1幢101 | 非住宅 | 50.35 | 27.7 | 8 |
2 | 鄱阳中学大门口防洪大道边1幢102 | 非住宅 | 75.69 | ||
3 | 鄱阳中学大门(略) | 非住宅 | 54.47 | ||
4 | 鄱阳中学大门口防洪大道边1幢104 | 非住宅 | 96.4 | ||
5 | 鄱阳中学大门口防洪大道边1幢105 | 非住宅 | 46.44 | ||
6 | 鄱阳中学大门口防洪大道边1幢106 | 非住宅 | 45.03 | ||
7 | 鄱阳中学大门口防洪大道边1幢107 | 非住宅 | 45.03 | ||
8 | 鄱阳中学大门口防洪大道边1幢108 | 非住宅 | 48.39 | ||
合计 | 461.8 |
二、重大事项揭示:
1、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万昌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略)
2、标的新旧(略),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所有面积均为参考面积,若有差异,不论(略),均不影响(略),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略),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 租金支付方式:租金一年一付,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清首年租金,后续租金缴付方式在《租赁合同》中明确。承租方交清所有费用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4、 合同押金:2个月的商铺租金,承租方在没有违反《租赁合同》及未欠费的前提下无息退还。
5、 水、电等未开户的由承租方负责办理,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 承租方应按国家相关规定持证合法经营(严禁黄、赌、毒等违法经营)。租赁期内,水、电等所有费用支出以及安全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 在合同期内,承租方如需对房屋进行改造,应在改造前向出租方提交书面报告,在征得出租方的同意后方可进行改造,租赁期内承租方应负责保护房屋的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如因此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负责,且需赔偿因改造房屋和结构给出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因房屋外(略)
8、 租赁期满或因承租方违约导致租赁合同解除的,承租方应在限定的时间内将其投入的一切可移动的设施、设备自行处置,装饰、装潢等不可搬动(移动)的部分无偿归(略),承租方撤场时不得破坏。未按期撤除的设施、设备,出租方有权进行处理,且不予任何补偿。
三、(略):自公告之日起即行标的咨询、展示,展示地点在标的所在地。
四、拍租方式:(略)
五、报名手续:自公告日起至(略)报名手续,领取相关竞买资料。报名时须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汇入下列账户(以截止时间实际到账为准)。竞买成功的承租方,保证金抵作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略)。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户名:**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银行广信大道支行,账号:(略)】
咨询电话:(略)
公司地址:**市信州区**中大道670号公园道1号
**锦圣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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