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
项目名称: “****管理中心”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管理中心”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000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市委政法委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的单位为:******公司。****省委政法委、******厅批准,于2007年1****商行政管理局校准注册成立,是**地区唯一一家具备武装押运资质的****公司。
2、该单位具有多年的政法工作经验,熟悉刑事诉讼涉案财物保管规范要求,从2018年开始,一直承担**市****管理中心交付的,全市刑事案件重要涉案财物保管工作,工作经验相当丰富。
3、该单位自主研发的涉案财物管理系统,对接全省政法一体化办案平台,和**、检察院、法院之间做到相关数据交汇、信息共享,实现了涉案财物专业化、智能化运营,信息化、规范化管理;同时,还落实了高标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银行防范要求,有力地保障了涉案财物保管的安全性,****保密局颁发的保密证书。
为此,按照《****政府采购法》第31条的规定,已具备了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条件,****小组合议,认为可以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公司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
地址: 杭长桥南路 969号
三、公示期限
2022年03月02日 至 2022年03月0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联 系 人: 胡烨
联系电话: 0572-****391
传 真: /
地 址: **市金盖山路66号
2.****管理部门
名 称: ****
联 系 人: 李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 0572-****086
传 真: /
地 址: **省**市龙王山路518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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