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矿区(变更)采矿权(略)出让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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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矿区(变更)采矿权(略)出让公告 (略)矿区(变更)采矿权(略)出让公告 一、出让人 名称:(略) 场所:(略)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略) 场所:(略)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略)矿区 开采矿种:(略) 地理位置:(略) 面积:0.236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略)):
资源储量:矿区资(略).6万立方米(已出让资源量491.00万立方米,未出让资源量(略).6万立方米),其中证实储量182.24万立方米,推断资源量2415.36万立方米(已出让资源量308.76万立方米,未出让资源量2106.6万立方米)。本次出让资源量:366.24(略)。 开采标高: (略) (略)万立方米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略)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略) 起始价:(略)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竞买人应为依法注册的营利法人(报名所需资料: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二)竞买申请人向毕节市七星关区土地储备开发中心账户交纳采矿权出让前期工作费用共计2607.4133万元,并出示交款票据原件,提供复印件,毕节市金亿新型墙体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参与竞买的,不提交采矿权出让前期工作费用的票据。矿业权成交后,原矿业权人以外的其他申请人竞拍取得出让资源的,竞得人可向毕节七星关区土地储备中心申请支付前期工作费用给原矿业权人;未竞得人交纳的矿权出让前期工作费用,待(略)结束之后,由未竞得人向毕节市七星关区土地储备开发中心书面申请退还,毕节市七星关区土地储备开发中心收到退还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前期工作费用2607.4133万元。 (三)已被列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采矿权的竞买。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略) (略)时间:2022年03月31日 (略)时间:2022年03月31日—2022年04月14日 地点:(略) 六、获取(略)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略)文件的途径:申请人可于2022年3月3日9:00时至2022年4月12日16:00时前,凭CA数字证书登录(略)业务系统(http://ggzy.bijie.gov.cn/ggzy)进行网上报名、下载(略)出让文件资料、提交书面竞买申请等。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2年03月03日—2022年04月12日 申请报名方式:凭CA数字证书登录(略)业务系统(http://ggzy.bijie.gov.cn/ggzy)进行网上报名、下载(略)出让文件资料、提交书面竞买申请等。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略),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网上(略)出让按照出价最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略)时间截止前,有竞买人通过网上(略)交易系统提交现场竞价(限时竞价)申请的,系统将自动转入5分钟制限时竞价(竞价方法:详见出让资料)环节,最终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八、风险提示 一、注意事项 (一)意向竞买人在递交报名申请前应充分了解采矿权范围的地质情况、资源赋存、土地权属、地上地下建设项目及区块周边条件等相关情况,一旦提交《采矿权竞买申请书》,即视为对采矿权出让条件无异议。 (二)竞得人应根据相关规定自行准备办理采矿权登记(获取采矿许可证)所需资料,资料清单原则可在(略)门户网站下载或到七星关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局窗口查阅。因当前正处于深入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阶段,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建议竞得人应关注最新政策,按时提供所需资料。 (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要求:矿业权人取得出让资源后,需严格按照《关于贵州省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及《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三合一)方案》,综合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建设绿色矿山。 (四)采矿权出让收益缴纳按《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综〔2017〕35号)、《贵州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发布贵州省矿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的公告》2018年第16号执行,具体事项在出让合同中约定。 (五)如竞得人因违反法律法规被取消竞买资格或因自身原因放弃竞买资格,由(略)重新组织出让。二、重要提示 (一)竞买人应先进行实地考察核实后再参与竞买。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活动,即视为同意并认可该资源量、接受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后果,(略)不做任何瑕疵担保。 (二)本次出让只限于(略)采矿权,矿山开采及涉及的用地、用林手续等由竞得人自行办理。 (三)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交易,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将按照《印发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四)已由田坝镇人民政府组织完成对(略)矿区进行资产评估,评估总价为人民币大写贰仟陆佰零柒万肆仟壹佰叁拾叁元整(¥26074133.00元)。竞买人对资产评估有异议的,可与毕节市金亿新型墙体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自行协商,一旦报名参与竞拍,既视为认可该资产评估价值。 (五)若采矿权范围与建设项目用地范围重叠,不得在建设项目范围内布置可能影响建设工程安全的勘查工程,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竞得人领取了采矿许可证获得采矿权后,在开采、经营活动中应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发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依法给予包括吊销采矿许可证在内的行政处罚,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得人承担,出让人不退还已收取的采矿权出让收益等相关费用。 (七)非因出让人过失造成的采矿权损减(包含但不限于采矿区块面积缩减、采矿许可证废止、采矿许可证被吊销、出让合同终止等),出让人已经收取的前期工作费用、采矿权出让收益等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八)矿产资源开采有着不可预见的风险,竞买人须慎重并自行承担风险。出现包含但不限于下列的情形,出让人不退还已收取的采矿权出让收益等相关费用。 1.在采矿许可证载明的区块范围和有效期限内,不能找到可供开采的矿产资源;2.法律法规修改或国家政策变化、矿产资源规划调整对采矿权造成不利影响; 3.矿区范围如因国家高速铁路、高速公路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压覆矿区范围时,竞得人无条件让出;4.采矿权有效期界满,因政策调整因素采矿权不能延续的剩余资源量; 5.不可抗力的影响。 (九)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采矿许可证》,出让人将终止《采矿权出让合同》,竞得人所交纳相关费用不予退还。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本采矿权出让公告内容存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间以书面形式向(略)或(略)反映,未提交书面异议或过期反映的视为无异议。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如不履行相关法定义务或不按约定缴纳相关费用的,将由法院、市场监管局等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实施(略)。 十一、其他内容 (一)出现以下情况,交易中心可以中止或终止(略)程序,重新组织报价(竞价),或按照有关规定重新组织(略): 1.交易中心网络系统出现意外事故;2.有可能影响(略)成交结果公平公正的情况;3.本次(略)出让出现质疑或投诉;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本次(略)出让事项如有新建,届时以新建公告为准;(三)本次(略)出让不接受电话、信函、电子邮件及口头等方式竞买申请; (四)本公告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所指资金币种均为人民币; (五)(略)出让的其他未尽事宜,请认真阅读《竞买须知》等(略)出让文件资料,并由(略)负责解释; (六)如对本采矿权出让公告内容存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间以书面形式向(略)或(略)反映,未提交书面异议或过期反映的视为无异议; (七)如不履行相关法定义务或不按约定缴纳相关费用的,将由法院、市场监管局等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本公告在(略)门户网站、(略)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略) 2022年03月0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