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垃圾清运及无害化处理服务2022年3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政府采购信息,根据《****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垃圾清运及无害化处理服务2022年3月采购意向公开 如下:
本次公开的****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1 | 垃圾清运及无害化处理服务 | "一、概况:投标人需满足****日常的生活垃圾清运工作,确保每天定点按时清运。 二、服务范围:****下沙校区、生活区及食堂、G区生活区及食堂、东校区及生活区。(具体以实地勘察为准,供应商须具备属地管理的相应资质。) 三、服务期限: 2 年,从 2022 年 6 月 1 日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 四、付款方式: 每半年结算一次 五、服务要求 1、根据需要指定垃圾中转点(下沙校区垃圾由采购人自行统一集中至生活区垃圾房)。 2、采购人在中转点设置垃圾房、垃圾桶,****政府规定的袋装或桶装要求。 3、供应商按约定定点按时(每天至少2次)清运垃圾且保证垃圾日产日清。 4、采购人如遇检查、毕业、迎新等特殊情况,应提前告知供应商,供应商须配合采购人在重要活动期间适当增加垃圾清运车辆及次数。 5、采购人协调采购人部门和人员为供应商作业的车辆和人员的进出及作业提供方便。 6、供应商清运作业的人员和车辆必须自觉遵守采购人各校区、生活区车辆进出有关规定。 7、供应商应负责清运车辆的行驶安全,在作业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由供应商自行解决,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8、供应商必须拥有不少于2辆3吨以上(含3吨)5吨以下(含5吨)和2辆8吨以上(含8吨)的垃圾运输车辆。 9、供应商应保证合同期内对采购人的垃圾清运任务,如遇供应商机构调整、任务调整需在不调整合同费用的同时提前安排好后续清运单位,做好工作交接,确保合同的正常履行,由于调整而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现场勘察 采购联系人:张老师0571-****9284,手机136****7858 " | ****000 | 2022年05月 |
****
2022年03月04日
附件信息:
0.1 KB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