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10]
**县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二期EPC+O项目(标段一)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二期EPC+O项目(标段一)已由****委员会批准建设,****政府债券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业主为****,招标代理机构为******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人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县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二期EPC+O项目(标段一)
2.2项目位置:兴江、古**、梅窖、樟木、兴莲、东村、江背、杰村等八个乡镇。
2.3本次仅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和运营总承包(EPC+0)进行公开招标。
2.4建设内容:一是已建污水处理设施的乡镇20****环境局已实施),完善圩镇内污水管建设及增容处理规模;设计时与一期工程相结合,合理布局。核实已建设施工的工程质量、工艺规模及排水管网的情况,进行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和提升圩镇污水处理能力。具体以审查后的施工图为准。
2.5工作内容具体包括:
2.5.1设计部分:按招标人约定的建设目标要求完成包括初步设计深化(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审查)及施工阶段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设计服务工作内容;
2.5.2采购部分:根据项目设计实现本项目建设所需设备材料的采购。
2.5.3施工部分:完成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包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合同约定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所有合同约定内工作;
2.5.4运营部分:5年的运维管理。2.6计划总工期:
(1)总工期为255个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60个日历天;施工工期:195个日历天
2.7标段划分:共三标段。
本项目为第一标段:兴江、古**、梅窖、樟木、兴莲、东村、江背、杰村等八个乡镇,共计投资13210.69万元。
2.8质量要求:
2.8.1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执行国家标准《****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或**省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物排放标准》;
2.8.2采购质量要求:购置的设施设备、材料等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的规定和招标人要求;
2.8.3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8.4运营移交标准:在移交日,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或其指定机构完好、无偿移交本项目设备、设施,维护得当处于良好工作状态的包括项目设施的建筑物和构筑物、与项目相关所有设施和设备的有形资产、无形资产、档案资料等,并保证所有移交的设备、设施能正常运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
市政行业给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乙
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
①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项目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1)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中任职。
(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或给水排水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3)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类中级(含)以上职称;
(4)拟派项目施工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市政类)、质量员(市政类)、材料员、3名安全员。除安全员外都须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者培训证书),其中安全员只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如投标人是联合体的,项目经理须是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人员。
(6)以上人员资格证明材料投标企业须提供参加本工程投标人员的社保证明(其中社保证明材料须开标时间前(不含开标当月)一年内任意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3.1.4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其查询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有效;未提供查询记录的,视同未响应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1.5外埠来赣设计单位执行赣建科设(2019)44号文有关规定,实施信息告知承诺制。设计企业只需在**住建云平台网上登记。设计企业开标时必须提供在**住建云平台登记的备案截图。【提供进赣备案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联合体设计单位提供)】
3.1.6外埠来赣施工单位根据《关于启用**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号)规定,外埠来赣施工单位须提供“**住建云平台”(http://zjy.****.cn)上针对本项目的企业上针对本项目的企业备案截图。【提供进赣备案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联合体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得超过3家(含3家),其中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其他成员必须满足本项目相应资质要求。
(2)联合体投标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3)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承接本次招标项目的能力及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范围内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四、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2年3月11日至2022年4月10日
地点:**省公共**交易网(网址:http://www.****.cn/web/)网上自行下载。
六、开评标现场防疫工作规定
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更好的保障本项目开评标的顺利进,特就相关规定如下:在疫情防控期间,为更好的保障本项目开评标的顺利进行,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烦请出席本项目开标大会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理人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不得入场)、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详见附表),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并配****交易中心****中心及招标代理机构开标现场进行体温测量和相关信息记录等管理工作。
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影响需延期的,另发补遗通知。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2年4月11日10时00分;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
7.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省公共**交易网(www.****.cn/web/)发布
九、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未中标投标人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十、其他需注意事项
10.1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0.2如因招标人资料等原因而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动,招标人将在**省公共**交易网(网址:www.****.cn)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留意该网站。
10.3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领域雇黑佣黑,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住建局举报电话:(0797)****026,举报邮箱:****@163.com。
10.4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投标人需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0.4.1调整工作流程:投标人若来自疫情重区域,应自觉申报,严格遵守疫情防控部门的有关规定,不得进入开标现场,涉及的证件原件及电子锁等资料在签到处交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投标程序进行开标,其投标评标结果投标人必须认可,投标人可自行考虑是否参与本次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10.4.2严格进场人员核验:
(1)严禁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境外返回**人员、治愈的确诊患者及密切接触者等人员进入行政审批大楼及交易场所。
(2)进场人员手机扫描“电子通行证审验码”,二维码显示为绿色的方可进入大楼及交易场所。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三是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C 的;四是未佩戴口罩的;五是来自疫区隔离期未满的。
10.4.3做好健康信息登记备案:进场人员须提供《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方可进入大楼及交易场所,除评标专家现场填写外,其他人员均需加盖本人单位公章。
10.4.4做好个人健康防护:
(1)进场交易人员尽量走楼梯至开评标场所,在开评标现场保持适当距离就座、不扎堆聚集、不随意走动、不在大楼公共区域逗留。
(2)要全程佩戴口罩,用过的口罩不得随意丢弃,****中心做好不定时体温检测等疫情防控工作。
(3)体温检测高于37.3℃或其他新冠肺炎疑似情况的人员,立即安排在应急隔离室进行暂时隔离,****指挥部进行处理。
10.4.5严格场所内的用餐管理:尽量不在场内用餐,因时间问题确需用餐的,通过外卖平台,分散用餐。保持场所卫生,用餐后的垃圾统一放置放在垃圾桶。
10.4.6事后疫情情况主动报告:自公共**交易现场活动次日起14天内,参加现场活动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当立即通知项目业主单位、****交易中心。
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并严格按照指南规定落实,****中心、行业主管部门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对不配合的,交易中心有权拒绝其进入大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他相关防控要求按照****建设厅发布的“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标评标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赣建招〔2020〕2号文)及“****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服务指南”文件规定执行。
10.4.7、现正处于疫情防控时期,若省、市相关部门有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10.5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十一、监督部门
本项目招标监督部门为:**县****办公室 0797-****026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长冈西大道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5****5372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睿智楼二楼
联系人:钟先生
电话:0797-****777 133****1821
监督部门:**县****办公室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