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划线及地面改造工程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停车场划线及地面改造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县紫蓬镇紫二路**珠光紫蓬产业园10号楼101号厂房
中标(成交)金额:柒拾肆万捌仟元整(74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停车场划线及地面改造工程 |
施工范围: | 全部 |
施工工期: | 60日历天 |
项目经理: | 周志 |
职业证书信息: | 皖 234****88349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玲玲,赵玮,季东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编制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收取。人民币:7480元。
按照皖价服【2007】8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人民币:5086元。
合计收费人民币:12566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 ,下午 14:30-17:30 ,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县店埠镇得心路和四顶山路****中心大厦十三层,联系电话:0551-****8760。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黄中果,联系电话: 0551-****1625 【采购人为**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 、被质疑人名称;
4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 、必要的法律依据;
7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二、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停车场划线及地面改造工程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
联 系 方 式:0551-****09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店埠镇得心路和四顶山路****中心大厦十三层
联系方式:0551-****87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茆浩然
电 话:0551-****8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