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4月至5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政府采购信息,根据《****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2022年4月至5月采购意向公开 如下:
1 | **市医保零星报销凭证识别审核系统 | ****运用“互联网+”思维和现代信息技术,打造医疗票据零星报销新服务,提高费用审核的精准率,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效率。采用OCR识别技术、图层标注技术、影像漂移、影像随动、局部放大等技术手段,对医保零星报销的医疗票据扫描后通过计算机进行OCR智能全文识别产生结构化数据,将识别结果中的项目明细内容与本地医保目录库进行自动匹配,辅以人工核验和补录,形成符合本地医保信息系统要求的医疗费用明细结算数据。实现医保零星报销业务智能化、精细化的全流程电子化经办,将传统的手工处理转为电脑自动化处理,也可将报销业务****社区进行受理,****中心进行集中智能识别、勘误、审核的管理模式。 | ****000 | 2022年04月 | 否 | **市医保零星报销凭证识别审核系统 |
2 | **市医保上线省医保新系统平台数据迁移费用 | 包一:(财务系统数据迁移)按照《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业财一体化接口规范》****网信办[2021]1号),**省医疗保险基金财务管理系统要完成基金财务和医保业务系统的数据衔接共享,实现财务业务一体化。 此次历史数据迁移保障迁移后数据在新医保系统运行平稳,暂定将**市本级及区县43张业务数据主表及其历史数据完成迁移。包二:(业务系统数据迁移和15项贯标工作)(1)为加快推进**统一的15项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贯彻落地,形成**“通用语言”,****医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医疗保障标准信息化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贯彻执行15项业务编码标准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市医疗保障信息编码标准贯彻执行。 (2****保障局网信办关于印发《地方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数据迁移转换工作指南》的通知(医保函〔2020〕40号)工作要求,为落实医保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工作的持续推进,做好历史数据的迁移转换工作,确保有用的医保历史数据被有效清洗转换和完整迁移,高标准建成统一、互联互通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按照国家、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设统一规划,实现**市医疗保险系统平稳切换至**统一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依据《****保障局关于**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部署上线试点工作的通知》-晋医保函〔2021〕24号,****医保局下发的《地方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数据迁移转换工作指南V1.0》《网信办28号-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数据库表设计-第13部分:基础信息管理》《网信办28号-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数据库表设计-第14部分:医保业务基础》《网信办28号-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数据元目录-第6部分:值域代码》《医保办57号-贯标实施方案》《01标准库库表清单》《02标准库校验规则-v0.1》《03国家局要求必迁表》等要求对**市医保近10年的数据进行切换。 | ****320 | 2022年04月 | 否 | **市医保上线省医保新系统平台数据迁移费用 |
本次公开的****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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