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略)2022年**县鳌江镇滨江中心片G-03-08地块智慧工地信息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略)
应答截止时间:(略)
本项目谈判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已完成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成交候选人推荐如下:
(1) 单位名称:(略)
(2) 最终报价:(略)
(3) 质量:(略)
(4) 服务期限:(略)
(5) 评审情况:(略)
(6)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略)
(7)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略)
公示时间:2022年03月15日至2022年03月18日,共4天。
公示媒介: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比德电子采购平台、(略)电子招投标平台发布。
公示期间,应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应答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略)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略),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略),应在异(略),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略),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略),应说明(略)。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略)。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略),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异议渠道: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采购人:(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