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交警支队2022-2025道路交通处理中涉及的司法检验鉴定服务采购项目(三标段)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C类别-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0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交警2022-2025道路交通处理中涉及的司法检验鉴定服务采购项目分为三个标段,于2021年12月13****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2022年01月06日开标,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其中C类别-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三标段),递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人只有****采购一家,故于2022年01月06****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发布了结果公告(一、三标段失败公告/二标段成交公告),经专家论证,招标文件对采购项目要求描述清楚,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公告及招标程****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本标段采购失败。
同时经专家论证:三标段:C类别——关于对声像资料检验、电子证据检验、微量物证(或理化检验)鉴定的鉴定机构应当取得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机关****管理部门颁发的《**机关鉴定机构资格证书》;所登记的鉴定业务范围应包括声像资料检验鉴定、电子证据检验鉴定、微量物证鉴定(或理化检验鉴定)鉴定等领域;应通过中国****管理委员会或省级计量技术部门刑事技术机构/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或通过中国****委员会实验室认可。遇有突发性的重特大交通事故、重大影响恶性案件或者专项行动,鉴定机构应当在接到委托30分钟内到达案发现场,第一时间按要求对委托项目进行鉴定。
****支队道路交通处理中涉及的司法检验鉴定项目具有对鉴定机构资质、技术、设备、人员、响应时间等方面的高度要求, 且在公开招标三标段只有一家单位符合上述要求,****委员会论证招标文件未发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等不合理条款,招标期间未有单位对招标流程、招标结果提出质疑。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原****支队2019-2021道路交通处理中涉及的司法检验鉴定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单位和2022年01月06日开标唯一投标单位“****”保证采购单位可更及时、更经济地完成道路交通事故处理、酒驾专项检查等各项日常工作。
综上,专家一致认为本次C类别-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三标段)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潜在供应商名称)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钱荣路88号
三、公示期限
2022年03月22日至2022年03月2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顾启迪
联系地址:**市高浪西路58号
联系电话:0510-****4516
2.财政部门
联系人:章宁
联系地址:****中心3号楼1009室
联系电话:0510-****2291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地址:**市**西大道2168号中锐佳诚国际大厦A栋608室
联系电话:0510-****1968
六、专业人员论证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