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 某银行持有的****公司等5笔资产包整体转让 | ||||||
项目编号 | **** | 起拍价 (竞拍起始价) | / | ||||
转让底价(保留价) | 本项目设置保留价,网络竞价会结束前不对外公开。 | ||||||
登载网站 | www.****.com | 交易保证金 | 人民币100万元 | ||||
标的所在地区 |
| 标的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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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报名)时间 | 2022 年3月23日至2022 年3月29日17:00 | ||||||
报价时间 及方式 | 报价时间:2022年3月29日17:20-2022年3月29日17:50 共计30分钟 报价方式:网络竞价会(一次性报价)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一、转让方承诺 | |||||||
****(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交易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或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并非通过流押或流质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二、标的基本情况 | |||||||
****银行持有的****公司等5笔资产包整体转让,截止基准日2022年2月28日,债权余额合计****1129.79元,其中本金****2434.2元,利息****469.59元(具体债权金额以相关合同、法院判决或裁定为准)。 主要抵押物描述如下: 1.**市恒大绿洲位于**市子才东大街88号16套商铺;2.**市**区人民中路45号C座4层001号-003号、005号-013号、015号-023号共21套商铺房地产,建筑面积合计1492.55平方米;3.**市**区邕武路20号山渐青低层住宅159号楼104号,建筑面积415.57平方米;4.**市综合保税区金海**面、六连路西面,土地面积13516.14平方米。 | |||||||
三、交易规定 | |||||||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万元) | 转让底价(保留价):由委托方确定保留价,网络竞价会结束前不对外公开。由竞价系统于竞价结束后自动对标最高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当最高报价等于或高于保留价时方认定为有效报价)。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公司治理和内部管理控制机制、有5年以上不良资产管理和处置经验、公司注册资本金100亿元(含)以上且取得银监会核****公司,或各省、自治区、****政府依法设立或授权****公司。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能够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不接受联合受让。 | ||||||
成交手续 | 成交签约 | 竞价成交,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当日****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并于签署《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与转让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 | |||||
竞价服务费 | 受让方在签署《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竞价****交易所E****银行账户。(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
成交价款 | 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支付期限: 成交价款按照《债权转让协议》的有关约定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 ||||||
标的交割 | 受让方悉数付清成交价款后,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所涉及的税、费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在基准日前,转让方收回信贷资产的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归转让方所有。 2.标的按现状转让,标的所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刑事案件的《一般风险代理协议》、《一般代理协议》、《非诉讼法律服务协议》等代理法律关系优先一并承继,如受让方选择不承继,应于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前书面告知转让方。意向受让人应在公告截止日前向转让方咨询。以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凡参加竞买者均应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已经充分了解并接受转让标的权属、瑕疵等现状,仔细阅读《受让申请书》关于已现场勘查咨询的保证条款,确认后再行签署《受让申请书》。 3.债权转让事项按《债权转让协议》约定通知债务人。 | ||||||
四、交易指南 | |||||||
交易方式及规则 | 报价方式:网络竞价会(一次性报价)
| 1.报价方式、时间及竞价阶梯 本项目采取网络竞价会(一次性报价)的报价方式,意向受让方须于竞价当日参与竞价活动,在报价时间内可多次提交报价,以报价时间结束时的出价为最终报价。 报价时间:2022年3月29日17:20-2022年3月29日17:50,共计30分钟 2. 有效最高报价 网络竞价会结束后,仅当意向受让方出价高于系统设置的转让底价(保留价)时,竞价系统自动认定该报价为有效最高报价,且该报价者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 若该最高报价低于保留价的,竞价系统自动认定该最高报价无效,本项目不成交。 | |||||
意向受让登记 | 意向受让登记手续 | ㈠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㈡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交易所网站(http://www.****.com/),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受让申请书》(附件1)、网络竞价须知(附件3)、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 ****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意向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交易所将以短信方式向竞买人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竞买人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受让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意向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全额无息返还。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填写《受让申请书》、网络竞价须知;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公司章程、银监会核发的金融许可证或属于各省、自治区、****政府依法设立或授权****公司的证明材料;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㈢注意事项 1.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下载并填写《受让申请书》,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 2.在报名环节将填写完成的《受让申请书》及其他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并上传至E****交易所审核。成交后,买受人凭****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3.意向受让方缴纳保证金须以****银行账户缴纳,未以该账户缴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4.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
交易保证金 及其相关规定 | ㈠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需在信****交易所账户。 ㈡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约,在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如该违约情形是在交易双方签订《成交确认书》或《交易合同》等成交文件后出现的,还须扣除转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 交易所扣除转受让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项目未成交的,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项目成交的,按成交价为基数计算。 (1)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2)被确认为****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 (3)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4)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5)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6****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交易所有权决定是否扣除优先权人以外的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让方交易服务费用(以挂牌价为核算基数)后,将剩余保证金作为违约补偿结转给转让方。一旦有意向受让方(无论是否为优先权人)应价,交易所则不予扣除未应价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 ㈢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交易所在收到转让方或受让方提供的生效的《债权转让协议》(原件或经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且足额收到交易双方竞价服务费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原路径无息退回受让方指定账户。 ㈣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 | ||||||
风险披露 | 1.受让方受让标的后,由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限制,导致受让方能够行使的标的债权数额可能小于本公告(含附件)中列明的标的债权数额。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包括但不限于: (1)《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发[2009]19号):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利息的计算基数应当以原借款合同本金为准;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不良债权受让日之后发生的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其中,国有企业债务人包括国有独资、国有控股的企业法人。受让人是****公司法人、自然人; (2)《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3)《关于印发规定的通知》(银发[1999]77号)相关规定。 2.在受让方受让后,对该标的债权在基准日以后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受让方可能无法继续享有。 3.在受让方受让后,受让方可能无法享有转让方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 4.在受让方受让后,可能因存在计算误差或其他原因,从而导致受让方实际接收的债权金额与本合同附件所列债权金额不完全一致。 5.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1)与挂牌标的债权相关的债务人和/或担保人和/或第三方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2)挂牌标的债权可能存在不能被强制执行的情形; (3)担保物、抵债资产可能发生灭失、毁损或存在欠缴税费、无相关权属证明、无法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不能实际占有、丧失使用价值或其他减损担保物、抵债资产价值的相关情形; (4)涉诉标的债权可能存在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 (5)挂牌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欠缴各种诉讼费用的情形。 (6)挂牌标的债****法院实现了部分回收款项,该部分回收款项已由转让方作为债权处置费用冲抵部分债权,该部分回收款项无法在转让后作为受让人的受偿款项。 6.意向受让方如受让转让标的则必须放弃并承诺在其与后手签署的协议中要求后手也放弃标的债权中可****银行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 7.意向受让方如受让转让标的则必须放弃并承诺在其与后手签署的协议中要求后手也放弃标的债权中存在的****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同时保证不对外披露及做出有损于中国外债偿还信誉的行为。 8.可能存在着挂牌期内转让方提前终止挂牌撤回转让的情形。 9.转让成交后,转让方不再就挂牌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的披露和说明承担任何责任,一切风险和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 ||||||
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说明 | 1.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网络竞价须知等“五、相关附件下载”中的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网络竞价须知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2.竞买人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www.****.com/)的《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买人****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3.受让方签署《成交确认书》或《债权转让协议》****交易所完成转让方委托业务的终结,后续因债权转让、交割而引起的一切风险、损失由转让方、受让方自行承担,与交易所无关。 | ||||||
联系方式 | 标的咨询 | 陈经理 0771-****802(****) 陈经理 0772-****155****交易所) | |||||
报名咨询 | 覃经理 0771-****059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 ||||||
联系地址 | 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凯旋路15****中心5号楼(****) ****市**区桂中大道南端6号九洲国际11****交易所) | ||||||
五、相关附件下载 | |||||||
附件材料 | ㈠ ㈡ 网络竞价须知.pdf㈣ | ||||||
特别声明 | 对于与(意向)竞买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事项(如违约情形、违约责任等),以本公告及****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