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天 | ||||||||||||||||||||||||||||||||||||||||
资金现金 | ||||||||||||||||||||||||||||||||||||||||
100,000,000元 人民币 | ||||||||||||||||||||||||||||||||||||||||
0元 人民币 | ||||||||||||||||||||||||||||||||||||||||
无 |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主**燃气老旧管网改造及智慧燃气建设项目初步****行政审批局****审批局关于**市主**燃气老旧管网改造及智慧燃气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张行审字【2021】3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地方专项债和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77.72:22.28,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市,**东外环路,****电厂,西至西环路,北至明德北大街。本项目中压管线改造29项、低压管线改造75项,合计敷设59965.8m;庭院管线改造728项,共计195803.8m。 建设地点:**市,**东外环路,****电厂,西至西环路,北至明德北大街。 设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工作。未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2.2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含投资概算)编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3-29 09:30至2022-04-04 17:00(**时间,下同),登录 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4-18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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