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2年4月1日-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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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省**市**区**路7号,****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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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嘉寓**200MW光伏发电项目 | **区、**区 | **** | ******公司 | 本项目位于**市**区原**矿5#排土场和**区孙家湾街道(原**矿7#排土场),光伏组件安装容量200MW,共分为53个3.15MW光伏发电子阵列,划分为19256个组串,每串光伏组件包含26块太阳能电池板,共布置367129块太阳能组件。通过建设8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到220kV升压站后送至电网,送出线路由电网配套投资建设,场外线路及升压站不在本次评价范围。项目占地****000㎡,总投资97183.3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0万元。 | 本项目应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工程设计、建设与管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项目施工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污染防治措施,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合理设计施工工期,削减施工土石方扰动量,合理堆放废渣、弃石,按照“占补平衡”的原则做好生态补偿和恢复,及时恢复原有土地使用功能,有效防控生态破坏。 (三)项目清洗光伏阵列所产生的废水用于浇灌光伏板下方农作物,禁止随意排放。 (四)废旧光伏组件由厂家回收处置,废变压器油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管理,委托有资质单位及时清运处理。 (五)选用合格的低噪声组件,光伏区箱变采取相应隔声、减振措施,确保声环境达标。 | 2次网站公示,1次报纸公示,1次张贴公告公示,均未收到反对意见。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次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若有相关支持性文件,请在本栏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