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对所属准大发电有限公司电煤运输进行电子专场交易,交易信息现对外公开发布,凡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均可参加。
一、交易时间
2022年4月2日10:(略)
二、交易资格
2.1 提交资质材料报备。需提交审核的材料如下:
2.1.1承运方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份;
2.1.2承运方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略)(普货)副本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份;
2.1.3《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份(对于已经取消基本账户开户许可(略)
2.1.4法人、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扫描件;
2.1.5提供企业所在地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企业电子邮箱。
2.1.6提供近三年内煤炭运输量不低于5万吨的合同业绩一份((略)年),需提供运输发票并带有运输量的合同及发票扫描件。
2.2承运方需缴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的额度为10万元。
三、煤炭运输量、拦标价:
货物 汽运地 | 货物 到达地 | 拦标价 (元/吨) | 最小 提报量 (万吨) | 最大 提报量 (万吨) | 运输 数量 (万吨) |
鄂尔多斯市国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煤矿 | 准大(略) | 16 | 6.25 | 6.25 | 6.25 |
备注:(略)
2. 运输量约6.25万吨左右,托运方可根据实际运输情况调整本标段计划量。
3. 鄂尔多斯(略)运距8公里。
4.本次拦(略),不再进行调价。
四、成交规则
“优先报价低、其次注册资金金额大、最后摇签”的原则确定,
五、相关要求
5.1 每日运输量以日计划为准。
5.2 报价:以元(略),最小变量为0.01元/吨。
5.3 报量:(略)
5.4 车型要求:符合货物起运地、到达地要求及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的车型。
5.5 装车吨位:(略)
5.6承运车辆数量:(略)
5.7若是租赁车辆需提供租赁合同原件。
5.8 承运方须持有车辆“四证”材料(备案):驾驶证、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
六、数质量考核
6.1在承运过程中数量损耗超过0.3%,超损部分由承运方承担。
6.(略)度结算吨位作对比。数量损耗扣款按超损数量×当期坑口价格计算总金额,并在当期结算的总运费中扣除。
6.3 承运方对计划卡管理混乱的,每发现一次对承运方考核500元。
6.4 承运方(略),对于塑封管理混乱、不对运输车辆进行塑封、塑封编号与提煤单标注的编号不一致、不规范进行塑封的,每车次对承运方考核500元。
6.5 不遮(略)(雨布)的,每车次对承运方考核200元。
6.6 严禁承运方运输车辆恶意改变车辆净重,一经核实,托运方考核承运方1万元/车次,再次发现,托运方有权终止合同。
6.7 承运方车辆插队、不服从现场管理,每车次对承运方考核500元;承运方对托运方及煤矿现场管理人员进行辱骂、殴打等,视情节考核承运方(略)情节严重移交司法机关。
6.8 承运方要严格遵守托运方、煤矿的各项管理规定,违反规定造成处罚及损失由承运方承担。
6.9在承运过程中出现偷、换煤炭的,一经核实,托运方有权扣留相关车辆,并考核承运方10万元/车次,同时终止承运方的运输合同,情节严重移交司法机关。
6.10 如承运方因自身原因(拖欠下属车辆运费、工资等)造成闹事、上访、起诉等情况发生,给托运方造(略),每发生一起,托运方对承运方考核10000元,并由承运方承担一切责任。
6.11承运方车辆卸完煤后必须将车厢内外全部清理干净方可出场,否则、每车次对承运方考核500元。
七、结算
7.1以托运方(略),每月以(略)。
7.2双方结算确认后三个工作日内,承运方向托运方开具有效的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
7.3托运方收到承运方开具的发票后,于次月按照承兑、现金比例向承运方支付运费。
八、双方的责(略)
8.1承运方在煤炭运输期间,必须服从托运(略)。
8.2承运方严格按照托运方下达的日计划量,有效组织车辆,将煤炭从货物起运地装车运达至货物到达地完成卸车,由于(略)
8.3承运方确保完成托运方下达的计划量,托运方对承运方实行日计划量考核,考核金额在当月运费结算中扣除。
8.3.1托运方每日根据煤矿影响因素以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发运量情况给予考核剔除,并对前日日计划(略),每少一(略)。
8.3.2 承运方完成1(略),免于日计划考核的处罚;月度计划量完成90%-100%(不含100%)的,运费下调10元/吨作为运费结算基础价,月度计划量完成80%-90%(不含90%)的,运费下调20元/吨作为运费结算基础价,同时继续执行日计划考核,月度计划量完成80%以下的,托运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再次补招运输单位造成的运费差价损失由承运方承担。
8.4若托(略),则对应承运方月度计划量也进行同比例调整,由托运方下达书面通知,以调整(略)。
8.5承运方要加强运输车辆的日常管理与驾驶员安全教育,承运方负责监督检查,承运方违反托运方的规定,托运方将以书面形式交至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由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从履约保证金中代为扣款。
8.6如运输过程中遇煤炭高温,承运方须及时通知托运方,不得擅自浇(略)。如因承运方未及时通知托运方造成的损失,由承运方全部承担。
8.7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情况造成承运方不能按托运方要求完成运输,承运方必须及时通知托运方;如因承运方未及时通知托运方造成的损失,由承运方全部承担。
8.8 承运方所有运输车辆必须按托运方要求,安装符合托运方要求的车载定位设备,并在托运方指定的物流平台调试上线,由此产生的相关服务费由承运方承担。
8.9 承运方要承担货物起运地、货物到达地的相关杂费。
8.10 在货物起运地、货物到达地承运方需安排足够人员做好开票、车辆秩序维护、煤炭安全巡查、封签检查、托运方接卸、磅单收集统计复核等现场管理工作。
8.11 承运方签订合同同时必须与托运方签订安全协议,在承运过程中的一切责任、安全风险及费用均由承运方自行承担。
九、保证金管理
9.1承运方在交易前需缴纳交易保证金10万元至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是参加交易的必要条件之一。
9.1.1交易结(略),未成交(略),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三个工作日内完成退款。
9.1.2已成交并与托运方签订合同的承运方的交易保证金,由承运方提出申请,托运方同意后,由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三个工作日内完成退款。
9.1.3 已确认成交的承运方,在公告中公布的合同生效之日仍拒绝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成交,交易保证金全额扣除,不予退还。
9.2合同签订前,承运方须向内蒙古能源发电(略)
9.3合同结(略),剩余履约保证金的退还,由承运方向托运方提出申请,托运方根据兑现率考核表,十个工作日内退还承运方的剩余履约保证金。
十、其他
10.1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若成交单位选择放弃成交,则视为交易方违约,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扣除保证金。同时,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按报价由低到高依次增补。
10.2 以虚假手段获取交易方资格成交的,扣除全部交易保证金,取消成交结果,报价作废,空缺按差价依次增补。如交易方涉及违法,则由交易所在地相关执法部门处理。
10.3 运输安全责任、现场接卸管理考核条款等在合同条款中具体明确。
十、合同履约执行期
(略)2:00起执行,至(略)4:00止。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