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年产5000****工厂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和《**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改)》(省政府令第388号)等有关规定,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本次公示的目的在于将项目概况、项目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和内容以及相关的联系方式告知公众。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愿意与公众进行积极的沟通和交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新增年产5000****工厂技改项目
2、建设单位:****
3、项目性质:技改
4、建设地点:**省**市**市上望街道铜盘路1111****开发区丁山二期18****园区)
5、建设内容规模:项目在企业现有厂区内进行,不新增用地,不新增建(构)筑物,工程依托于现有厂房。企业在原有年产3万吨尼龙切片和 11 万吨特种工程塑料的基础上,新增年产5000吨特种尼龙。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地表水、环境空气和声环境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环境要素 | 保护目标 | 方位 | 与厂界最 近距离 | 敏感点概况 |
地表水 | 飞云江 | 东南侧 | 2000m | / |
西环河 | 西北侧 | 270m | 宽约28m |
南横河 | 西南侧 | 20m | 宽约16m |
中环河 | 东南侧 | 55m | 宽约40m |
环境空气 | 八十亩村 | 西北侧 | 3.0km | / |
****医院 | 东北侧 | 2.5 km | / |
规划住宅用地1 | 东北侧 | 2.0 km | / |
****小学用地 | 东北侧 | 2.3 km | / |
规划幼托用地1 | 东北侧 | 2.1 km | / |
规划住宅用地2 | 东北侧 | 2.4 km | / |
规划幼托用地2 | 东北侧 | 2.7 km | / |
规划住宅用地3 | 东北侧 | 2.5 km | / |
****公司(生猪屠宰)* | 东南侧 | 0.22 km | 年屠宰72万头生猪 |
项目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 |
表2 环境风险敏感目标概况
类别 | 序 号 | 敏感目标名称 | 相对方位 | 距离 | 属性 | 人口数(人) |
环境空气 | 1 | 八十亩村 | 西北侧 | 3.0 km | 居民 | 2400 |
2 | ****医院 | 东北侧 | 2.5 km | 医护人员等 | **新区规划居住区:5.4万 |
3 | 规划住宅用地1 | 东北侧 | 2.0 km | 居民 |
4 | ****小学用地 | 东北侧 | 2.3 km | 师生 |
5 | 规划幼托用地1 | 东北侧 | 2.1 km | 师生 |
6 | 规划住宅用地2 | 东北侧 | 2.4 km | 居民 |
7 | 规划幼托用地2 | 东北侧 | 2.7 km | 师生 |
8 | 规划住宅用地3 | 东北侧 | 2.5 km | 居民 |
9 | 横塘头村 | 西北侧 | 4.1 km | 居民 | 1400 |
10 | 北隅村 | 西北侧 | 4.0 km | 居民 | 1708 |
11 | 东沿村 | 西北侧 | 5.0 km | 居民 | 1996 |
厂址周边500m范围内人口数小计 | 7504 |
地表水 | 受纳水体 |
序号 | 受纳水体名称 | 排放点水域环境功能 | 24h内流经范围/km |
1 | 飞云江 | 水环境(GB3838-2002)中的Ⅲ类 | 其他 |
2 | 西环河 | 水环境(GB3838-2002)中的Ⅳ类 | 其他 |
3 | 南横河 | 水环境(GB3838-2002)中的Ⅳ类 | 其他 |
4 | 中环河 | 水环境(GB3838-2002)中的Ⅳ类 | 其他 |
地下水 | 序号 | 环境敏感区名称 | 环境敏感特征 | 水质目标 | 包气带防污性能 | 与下游厂界距离/m |
1 | 其他地区 | 不敏感G3 | Ⅳ | D3 | /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对水环境的影响:项目生产废水经预处理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1中的间接排放限值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市****处理厂****处理厂),本项目废水基本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2、对空气环境的影响:根据大气环境预测结果,本项目主要废气污染源正常排放的情况下,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的各类污染因子排放最大落地浓度及敏感点环境质量均能够达到相关环境标准限值。项目正常营运不会引起周围大气环境质量明显的改变。
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根据预测结果可知,随着时间的延续,在水动力的作用下,污染物浓度逐渐降低,污染物浓度随着距离的变化梯度逐渐减小。企业需严格做好防渗措施,同时企业需定期对地下水水质监测,若发现污染物泄露时应采取应急响应终止污染泄露,同时对地下水进行修复,采取本环评提出的措施后非正常工况下的污染物泄露对地下水环境的污染可控。
3、对声环境的影响:落实各项隔声降噪防治措施后,企业在正常生产时,厂界昼间噪声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限值。此外,企业噪声经距离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各类工业废物经收集后合理处置,不外排。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1、废水治理措施: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300t/d的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1中的间接排放限值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市****处理厂****处理厂)。
2、废气治理措施:本项目生产工艺废气经冷凝器冷凝处理达标后经排气筒引至屋顶高架排放;储罐废气采用气相平衡管技术;燃料废气收集后经排气筒高架排放,排放高度不低于25m;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拟采用生物滤池除臭,处理达标后经DA003排气筒高架排放,排放高度不低于15m。
3、噪声治理措施:对噪声相对较大的设备应加装隔声、消声措施,还应加强减震降噪措施,如加装隔振垫、减振器、消声器等;为减轻项目原辅材料运输过程中车辆噪声对其集中通过区域的影响,建议厂方对运输车辆加强管理和维护,保持车辆有良好的车况,要求机动车驾驶人员经过噪声敏感区地段限制车速,禁止鸣笛,尽量避免夜间运输;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各类生产固体废物经收集后妥善处置,不外排。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经综合分析,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建设单位应严格实施环评中提出的污染防治对策,项目营运后排放的污染物应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建设单位在运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保法律、环境标准,认真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从环保角度论证,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为评价范围区域内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相关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公众若对本项目环境问题有疑问或意见、建设,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内,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环保主管部门联系。
八、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示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意见。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项工页 联系电话:139****5772
环评单位:******公司
联系地址:**省**市罗阳大道天天家园
联系人:张雷 联系电话:0577-****8012
环评审批部门:****环境局**分局 联系电话:0577-****7970 举报电话:12369
十、环境影响报告表公开方式及时间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将在报送环保主管部门审批前,在环评单位网站(http://www.****.com/)公开。
公示发布单位:****
公示发布时间:2022年04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