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07]
闽浙赣省军区警卫连旧址维修服务项目
项目概况
闽浙赣省军区警卫连旧址维修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省公共**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4月19日 09点00分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闽浙赣省军区警卫连旧址维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9500.00 元
最高限价:705958.81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饶购2022F****64502 | 省级公共文化及旅游专项资金 | 1 | 处 | 8095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3个月(如遇特殊天气变化可延缓一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审计报告或2020年财务报表,或者磋商截止时间近3****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提供磋商前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发票、银行纳税转帐凭证、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 4.2提供磋商前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保缴纳发票、****银行转帐凭证、社保局出具的正常缴纳社保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出具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原件)。 6、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政府采购活动。 7、中标单位不得将项目二次转包。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文物部门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4月08日 00:00 至 2022年04月15日 00:0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省公共**交易网
方式:使用CA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磋商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2年04月19日 09点00分 (**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交易中心**中心
五、开启:
2022年04月19日 09点00分 (**时间)
地点:****交易中心**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相关网站发布,请各供应商密切关注。 2、采购代理服务费:详见磋商文件。 3、新冠肺炎防控: (1)采购代理机构将分别对参与开标人员健康情况开展排查,做好排查登记,不得漏排、瞒报。对未按规定履行排查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做好健康信息登记备案。参加开评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评标专家等有关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投标人代表还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评标专家在开标现场填写。《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由采购代理机构保存备查。 (3)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管部门。 (4)场内人员全程戴口罩,保持适当距离就坐,杜绝人员扎堆聚集。在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一家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位代表进入开标会现场,以增加开评标活动空间,确保现场人员合理间隔距离,强化现场疫情防控。(温馨提示:因新冠肺炎防控期间需求,请各投标人提前做好准备,否则将不能参加会议,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县
联系方式:186****57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民政局对面
联系方式:138****11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8****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