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重庆江北国际机场T3B航站楼及第四跑道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20〕172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发改委、民航局、重庆市人民政府和重庆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自筹,项目业主为重庆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重庆江北国际(略)
2.1 项目概况:
本次建设T3B航站楼于重庆江北国际机场内,总建筑面积约36万平方米。采用集中空调系统的设计空调总冷负荷31520kw,设计空调总热负荷13182kw。结合使用需求、负荷特点、场地情况、以及《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50-052-2020》对可再生能源应用的要求,本项目集中空调系统的冷热源采用离心式冷水机组和风冷热泵螺杆机组的复合系统。按供热需求配置空气源热泵机组,共12台,分设于L3层南北两侧的室外景观平台四个角落。空气源热泵机组同时作为集中空调系统冷源使用,总供冷能力不足部分由水冷式变频离心冷水机组补足,离心式冷水机组共计5台,位于一层的制冷机房内。在国家出台《中央和国家机关能源资源消耗定额》、《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绿色高效制冷行动方案》等文件的背景下,本项目(略),以建设节能、环保、低碳的高效机房为目标,推进绿色机场发展。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略)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略)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采(略):
采购设备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 | 备注 |
冷热源主机 | 离心式冷水机组5台 | 总冷量17580kw,单台制冷量35(略)。 | 具体参数详见第五章。 |
风冷热泵螺(略) | 总冷量15000kw,单台制冷量1250kw; 总热量13200kw,单台制热量1100kw。 | ||
机房群控 | 冷热源机房群控1套 | 以高效机房为目标。 | |
咨询 | 1套 | 对T3B空调系统提供优化等咨询服务。 |
包括但不限于完成上述产品的:供货 (制造,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等)、装配[指(略)(如有)]、包装、运输和保险、装卸、安全保证、配合并指导安装、调试,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人员培训以及其它相关伴随服务等工作内容。
2.3 交货期:
总交货期:预计(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分批次交货期:接到招标人按批次计划交货书面通知后30日历天以内。
2.4 交货地址:(略)
2.5质保期:自业主签发项目整体验收合格文件之日算起24个月。
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略):
本项目允许代理商及经销商投标:
3.1 制造商参与投标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应为冷热源主机的制造商;当机房群控部分与冷热源主机不为同一品牌时,机房群控应将唯一授权开具给冷热源主机的制造商。
3.1.2 冷热源主机制造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略)需重复提供营业执照;当机房群控与冷热源主机不为同一品牌时,机房群控也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1.3 同一主机品牌,不允许重复投标。
3.1.4 (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主机品牌至少具有1个单个项目总冷负荷不低于23000KW(含),在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类项目(机场、火车站、地铁站、轨道交通、汽车站、综合交通枢纽、港口码头均可)上的相似类型主机(离心式冷水机组、水冷螺杆机组、风冷热泵螺杆机组均可)业绩。
3.2 代理商或经销商参与投标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2.1 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 投标人必须取得冷热源主机设备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合法唯一授权,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类型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
3.3.3 投标人所代理(略).1条对制造商的全部要求。
特别说明:当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时,如果机房群控部分与冷热源主机不为同一品牌时,机房群控应(略),而不是授权给代理商或经销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机(略) | 代理机构: | 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略) | 地址: | (略) |
联系人: | (略) | 联系人: | 李莱 |
(略) | (略) | ||
邮编: | (略) | 邮编: | (略) |
联系电话: | (略) | 联系电话: | (略) |
传真: | (略) | 传真: | (略) |
(略) | (略) | ||
(略) |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