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略)
二、(略):宿州经开区鞋城五路部分路段改造新建项目(EPC)监理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单位名称:(略)
中标单位地址:(略)
中标(成交)费率:(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 称:宿州经开区鞋城五路部分路段改造新建项目(EPC)监理 服务范围:(略) 服务要求:(略) 服务时间:(略) 服务标准:(略) |
五、评审专家名单:(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略)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略),联系方式:(略)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略)。
质疑提起的(略)
根据(略),现将质疑(略):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略)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略),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略),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 称: (略)
地 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略)
电 话: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