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太镇下莒村、过溪村莒溪步道景观路灯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拨款 ,招标人为 ****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邀请******公司、**达****公司、******公司3家投标人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 **市**区;
2) 工程建设规模:约33万元;
3) 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并结合工程预算编制说明;
4) 工期要求:总工期:6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5)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
5) 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自2022年4月15****政府网-政务公开-公共**配置发布招标文件,投****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公共**配置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8.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陆仟元整(¥6000元),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人交纳。未按期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拒绝接收(已接收的将予以退回)其投标文件。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人当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后退还。
9.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4月26日10时30分,提交地点为:****政府内5楼会议室。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同****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招标公告。
11.公告其他说明: 投标人及委托人应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及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开标场地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排队递交(间隔1米)并出示八闽健康码,否则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地址: **市**区常太镇,
电话: 181****1686;
联系人: 方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址:**市**区,
电话: 139****0195 ;
联系人: 何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