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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县反诈办公室****年反诈宣传材料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略) | ||
采购单位 | (略)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年04月17日 22:(略)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略) 每日上午:8:(略) 至 12:(略) 下午:14:(略) 至 18:(略)(**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略) | (略)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年04月28日 15:(略)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略) | ||
预算金额 | ¥20.558(略)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韩杰 | ||
项目联系电话 | (略) | ||
采购单位 |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略)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原州区新区新天地二期 9B-106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略) | ||
附件: | |||
附件1 | (略)招标文件.pdf |
项目概况
**县反诈办公室****年反诈宣传材料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略)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04月28日 15点(略)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JM-****(ZC)-(略)3号
项目名称:**县反诈(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20.558(略)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558(略)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3(略) 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 46 号)文件及**回族自治区(略)宁财规发(****) 2 号)文件,供应商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专门面向中(略),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3)、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略)
(4)、 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供应商如符合以上政策标准,应提供声明函,未提供者不予以认定(自然人无须提(略));
(5)、凡在**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略),均可按照《**回族自(略)(宁财规发【****】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6)、分支机构按(略)相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2 号)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2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 有依法(略) 3.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3.7 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 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后对参与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 评审时以此查询结果为准); 3.8 保证金缴纳凭证; 注:3.3-3.6 以上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注:①开标时提供上述所有资格由专家进行审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04月18日 至 ****年04月22日,每天上午8:(略)至12:(略),下午14:(略)至18:(略)。(**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略)
截止时间:****年04月28日 15点(略)分(**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年04月28日 15点(略)分(**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略)
名 称:(略)
地 址:**市原州区新区新天地二期 9B-106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