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灰分公司22年4月份柴油询价单采购公告
****公司22年4月份柴油询价单
询价单号 | **** | 采购方式 | 公开 |
采购员 | 章亚超 | 联系电话 | 152****8970 |
报名截至时间 | 2022-04-24T15:00:00.00008:00 | 报价截至时间 | 2022-04-27T15:10:00.00008:00 |
01 | 0#国Ⅵ车用 | 15.000000 | 吨 | 2022-05-10T00:00:00.00008:00 | 需提供油品合格证 |
询单要求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市**区 **省****工业园****公司
二、保证金额度:100
三、商务条款:
1、报价为不含税到厂价;2、结算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四、技术条款:
一、运输:运输过程中发生的配送费、保险等一切费用均由卖方承担,且均已包含在本次报价中。 二、油品验收:1、每批次油品附质检报告;2、质量:对油品有质量异议时,由合同双方将油罐车内封存的油样共同取样、送样至合同双方均认可的有国家认证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并以此分析结果为结算依据。3、数量:以当天配送的随车同行单数量为准(每车配送柴油必须用铅封封好),****公司实际过磅数量和加油*公升数量为参考。如双方对油品有数量异议时,由买卖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双方共同委托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鉴定确认。 4、发生异议时的检验费用:检验结果表明属买方过错的,买方承担;卖方过错的,由卖方承担。 三、结算项目:1、结算内容:0#国Ⅵ车用柴油。 2、结算方式:买方均以现汇、预付款方式报价(固定的合同价)。实际结算时,买方若用通宝结算付款,按参考年化利率4.35%,按日计算贴息;若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结算时,按参考年化利率3.4%,按日计算贴息(具体结算方式合同约定)。 3、发票的开具:具体见合同约定。 四、违约责任 1、卖方无论**短缺或充裕均应保证买方经营生产用油需要。如因**供应不及时而导致买方不能正常生产,卖方应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买方应在需求发生重大变化应提前通知卖方,否则因此造成的卖方**组织、调配损失卖方有追偿权。 五、其它具体条款将于中标后的商务合同中约定。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100万元
六、报名要求:
非******公司的合格****公司相关资质(营业执照、开户行信息等),对上传资质信息进行报名审核。七、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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