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枫江流域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应急截污项目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各供应商:
****(下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下称“采购人”)委托,对**市**区枫江流域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应急截污项目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文件已经采购人确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区枫江流域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应急截污项目设备采购项目。
三、本项目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详见“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交付使用。
四、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0013.00元。
五、参与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0年度(或 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前至少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3)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家数不超过3家,并明确联合体牵头方。(附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可从2022年4月21日起至2022年4月26日止,在****(**市****路裕源大厦7楼)(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需提供正反面],(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4、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提供);
注: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5月11日上午9:30时(9:00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市****路裕源大厦7楼评标厅
九、开标评标时间:2022年5月11日上午9:30时
十、开标地点:**市****路裕源大厦7楼评标厅
十一、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地址:**市**区翠竹路1135号1栋2楼
联系人:姚工
联系电话:0755-****7357
2.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龚工
联系电话:0768-****316
传真:0768-****316
联系地址:**市****路裕源大厦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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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