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报来《关于****前岗110千伏输变电等3项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鹤电发展〔2022〕3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办公厅****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省2017年本)的通知》(豫政办〔2017〕56号)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经认真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园区、重点企业不断增长的用电需求,加快电网建设进度,保持电源和电网协调发展,提高电网供电能力和安全可靠性,满足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同意建设****前岗110千伏输变电等3项工程项目。
二、本次核准的电网项目共计3项,建设总规模为:**110****电站1座、新增变电容量50兆伏安;扩建110****电站1座、新增变电容量50兆伏安;**110千伏线路0.68千米。各项目具体建设内容详见附件1。
三、本次核准的电网项目总投资为3846万元。项目资本金约占总投资的25%,****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银行贷款解决。
四、在上述工程建设中,项目业主要坚持集约高效原则,积极采用同塔架设多回线路、低损耗大容量主变压器、大截面导线等方案和设备,确保各项节能降耗措施落实到位。同时,项目业主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工程建设和运营期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检查、检测机制和验收制度,加强应急管理,确保项目施工安全和稳定运行。
五、在设备采购和工程建设中,项目业主要严格按照自然**部门的批准范围施工,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降低工程造价,节约建设资金。具体招标事项核准见附件2。
六、本次核准项目的主要支持性文件情况详见附件1。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程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八、请项目业主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城乡规划、土地使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九、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