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信息 (已成交) | |||
标的名称: | **区淡水开城大道北9****商铺租赁 | 组织方: | **** |
公告编号: | **** | 报价开始时间: | 2022-04-01 08:30:00 |
交易编号: | GJB2022-010 |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 2022-04-18 10:00:00 |
底价(万元): | 4.7515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14.2545 |
报价幅度(万元): | 0.04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2-04-18 09:00:00 |
成交时间: | 2022-04-18 11:22:34 | ||
竞得人: | **** | 成交价: | 12.9115万元 |
交易条件说明 | |||
受****委托,挂牌出租以下项目,所交易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 一、标的简介: 本次租赁标的位于**区淡水开城大道北9号侧第一层,有国土证,租赁面积为819.22平方米,目前使用情况为闲置。租赁标的临开城大道北,周边路网密集,有公交车经过,交通便捷度较高,有少量路面停车位,停车较不方便,基础配套设施完备程度、供应能力综合评定较优,****酒店、商场、超市、市场、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人流量较大,公共服务设施综合评定为较优,所在区域繁华程度较优。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其他合法组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有下列情形的不具备竞租资格: 1、截止区国资办发布招租公告,仍拖欠区国资办租金的; 2、租赁期间,未按区国资办或相关职能部门要求完成整改存在安全隐患的; 3、租赁期间,损坏房屋未按要求修复的; 4、租赁期间,在承租物业内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等严重违约情形的; 5、****人民法院,****法院审理判决解除物业租赁合同的。 6、因原竞得人未按规定办理成交手续时,原竞得人不得继续参与竞价活动。 三、报名资料清单 (1)企业法人提供以下资料:1、竞租申请与承诺(加盖公章);2、网络竞价须知(加盖公章);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须核对原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递交资料的无需提供);6、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核对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递交资料的无需提供)。 (2)其他合法组织提供以下资料:1、竞租申请与承诺(加盖公章);2、网络竞价须知(加盖公章);3、组织身份证明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须核对原件);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递交资料的无需提供);6、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核对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递交资料的无需提供)。 (3)自然人的提供以下资料: 1、竞租申请与承诺;2、网络竞价须知;3、身份证复印件(须核对原件)。 项目竞价成交后,竞得人应在交易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联系委托方进行竞得人资格审查,并将双方签字盖章后的《竞得人资格审查表》连同上****交易中心。 四、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1、本次租赁标的需缴纳交易保证金共计14.2545万元。 2、本次租赁标的按现状交易,有国土证、无房产证,竞得人不得在租赁标的内经营餐饮、酒吧、KTV,不得存储、生产、加工、排放、出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有污染、有放射性的危险品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生产经营活动。 3、本次租赁标的为闲置状态。 4、竞得人有一个月装修期,装修期间不计租。 5、项目成交后,竞得人需提交报名材料供委托方审核,如竞得人不具备竞租资格的,委托方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其交易保证金。 6、竞得人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委托方签订《物业租赁合同》《物业租赁安全生产责任书》,并缴纳履约保证金(相当于租赁期间最高租金的三倍)后,持《物业租赁合同》《物业租赁安全生产责任书》原件前****分中心办理退还交易保证金手续。逾期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委托方有权重****交易中心挂网公开招租并没收竞得人交易保证金。 7、租赁期限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共6年。租金自委托方与竞得人签订《物业租赁现场移交确认书》之日起计算;第一年至第三年的每月租金按《产权交易成交通知书》确认的价格计收,第四年至第六年的每月租金按前三年的月租金价格×(1+10%)计收;竞得人须在每月10号前缴清租金。 8、标的物以现状出租,租赁标的实际面积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实际面积为准。 9、如租赁标的未安装水、电的,由竞得人负责租赁标的水、电安装等工程并自行承担其工程费用,委托方予以协助。租用期间的水、电及物业管理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10、竞得人不得在租赁标的加建、搭建构筑物,不得在租标的的空地上兴建或搭建构筑物,否则,委托方有权没收竞得人的履约保证金。 11、租赁期间,竞得人应保持租赁标的相关设施完好。租赁标的按现状出租,租赁期间物业的维修责任全部由竞得人承担。 12、在经营过程中,竞得人如需调整、改变租赁标的装修,先向委托方申报调整方案,经委托方同意后按期施工。 13、竞得人不得违反城市规划和城市管理规定擅自在租赁标的门面及外墙或占道设置广告招牌等妨碍通行、采光。 14、竞得人竞得租赁标的后不得转租。 15、意向竞价方报名参与公开招租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意向竞价方已完成对租赁标的现状、租赁合同范本内容及相关交易风险的充分了解和知悉,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16、其他约定事项详见合同范本。 五、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竞得人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规处理;造成损失的,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请各竞价方登录产权交易网上竞价系统(https://cqjy.****.cn/),自行在网上报名、缴纳保证金、报价、竞价。本次交易全程适用 《惠****管理局 ****交易中心公共**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2022〕3号)。 七、保证金以交易系统到账为准(ATM转账24小时后方可到账),请适当提前以确保资金在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账。 八、项目竞价成交后,竞得人不按《**市产权电子交易规则》或挂牌公告规定的期限,办理正式成交手续和签订交易合同的,均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其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如对成交结果有异议,项目竞得人可在项目成交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交易中心提出,逾期未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将不予受理。 十、****中心为交易平台,只对交易法定程序负责,不承担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十一、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网上竞价活动异常的,交易中心有权中止、终结或重新组织竞价活动,同时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联系方式: 交易中心联系地址:**省****服务中心B栋10****交易部窗口;交易中心联系人:叶先生,联系电话:0752-****932。查看标的联系人(委托方):吴先生,联系电话:0752-****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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