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炉渣加工分拣及聚乳酸 PLA 全生物降解环保食品包装
建设地点:**市长江镇郭园居十九组66号
建设单位:****
环评编制技术单位:******公司
项目概况:年产生铁3500t/a、聚乳酸食品包装50万只/a
该项目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申报的原料、处理工艺及规模等组织生产经营,认真落实《报告表》所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做好以下污染防治工作:
1、水污染防治。按“雨污分流”原则规范建设厂区内雨水集排系统、污水收集系统;雨水排放应符合**市地方管理要求,总铁不得检出;初期雨水用作道路扬尘、绿化用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作农肥利用,厂内不得设置污水排口。
2、废气污染防治。磁选、球磨、精磨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片材、成型、破碎再生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破碎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经干式过滤装置处理,尾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相关标准排放;有组织废气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加强生产过程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厂内(车间外)无组织废气须达到**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的相关规定标准限值要求;厂界臭气浓度须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的标准限值要求。定期对废气收集及处理系统进行维修、保养,确保废气的收集率及去除率不得低于《报告表》要求。
3、噪声治理。优选低噪声设备和优化车间设备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敏感点,并采取屏障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4类、《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相关标准,且不得降低周围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质量。
4、固废处置。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规范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相关环境管理要求。
受理公示反馈情况:无意见
公示时间:自公布之日起,5天。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0513-****5509,邮箱:****@126.com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