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2022年4月20日,我局拟对****环保科技炉渣综合处理改扩建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22日—2022年4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电话:0537-****993
电子信箱:wsxhbjjdglk@ji.****.cn
通讯地址:****中心****环境局****分局窗口
邮编:2725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环保科技炉渣综合处理改扩建项目 | **县寅寺镇**路西60米 | **** | ******公司 | 该项目为改扩建项目,位于**县寅寺镇**路西60米,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不新增用地。该公司现有**县环保科技炉渣综合处理项目,年处理炉渣量为35万吨,年产免烧砖283900吨。审批文号为济环报告表(**)[2020]66号,排污许可证编号为****,2021年12月30日进行了自主验收。拟建项目依托现有工程及设备,年处理炉渣40万吨/年,年产砂粒16万吨,年产免烧砖15万吨。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废水: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定期外运用作农肥,不外排。 2.废气:按照**市《市直部门大气污染治理技术导则》(第五版)相关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水泥仓呼吸口粉尘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与炉渣一级破碎粉尘、一级磁选粉尘、搅拌粉尘再经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加大无组织废气和非正常工况下废气排放的治理力度,并加强管理,文明操作。项目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排放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 2、表3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中相关要求。 3.噪声:优化厂区平面布局,选用低噪音生产设备,生产设备全部合理设置在室内,采取消声、降噪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未完全燃烧垃圾返回垃圾焚烧厂;金属渣外售综合利用;除尘器收尘、沉淀池污泥回用于生产;废润滑油、废油桶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应分别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01)及修改单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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